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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第四条 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二章 培训分类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六条 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  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十天。  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定级。第七条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期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  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第九条 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进修。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也可以采取集中时间培训的办法。第十条 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第七条规定接受培训。第十一条 经任免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机构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的培训,可视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培训 予以认可或免修。第三章 培训科目第十二条 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第十三条 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人事部制定和组织编写。第十四条 专业必修课是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  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人事部审定,教材由国务院相关工作部门组织编写。第十五条 选修课是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员知识和技能所设置的科目。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确定。  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组织编写。第四章 施教机构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统一规划,设置以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并对施教机构是否具备国家公务员培训条件实行资格认可制度。第十七条 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学院按各自职责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第十八条 管理干部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经过批准,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任务。其中属于中央国家机关主管的,报人事部审批;属于省级以下部门主管的,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第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业务指导,按照培训规划实施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究。第二十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第五章 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机构,负责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人事部培训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组织培训者培训和培训理论研究;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二十三条 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

2,考公务员都需要学什么几科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1、考试分类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的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或国家直属机关公务员,一次招考大约在1-3万人左右。地方公务员招录的是省、市级公务员,根据每个地方的需求不同而招考人数不一样。2、报名时间及地点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10第月三个星期日开始。报名现在规定在网上进行。地方公务员就是每个省市参照需要的公务员人数设定的。如果需求多的话可能一年两次,但一般是一年一次。地方公务员考试的时间是不定的,各个省不一样。换句话说,如果你一心想当公务员,而对地方不要求的放,你每年可以参加十多次地方公务员考试。报名地点一般是招考省市人事局,或网上报名。因为考试时间不定,因此你要关注一些专业的网站,3、学历要求现在公务员考试一般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不分应往届),只有极少数县级以下的职务或为照顾少数民族考生才只要求专科学历。对于国家公务员招考几乎不招专科学历。4、在校学生报考试信息在校大学生只有到大四才可以报考公务员。比如你是07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那么你在上一年也就是06年9月以后就可以参加各个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了。而在06年10月的哪个考试是国家级公务员考试,叫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校大学生可以边考公务员边找工作,不会相互影响的。在竞争压力和就业压力这么大的今天,两手准备也是很好的。如果两面都上了的话,你就任选一样了,不过如果你和其它单位签订了合同的话,就要交违约金哟!5、考试内容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都先考试笔试。而笔试是不分专业的,统一考《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无论报考的人是多少,一般都是按招录人数的1:5进入面试。所以要成功的话,选择报名人数少的冷门是关健。如果对专业需求比较严格的,会加试专业考试的科目。6、考试用书任何一类公务员考试都不指定用书的。因此无论什么公务员考试用书都不权威。但有些公务员考试网站和培训中心对历年的考试试题进行分析、总结、归类,也写出了不少好的书。所以书是一定要买的,但是要根据你自己的情况来买了。7、培训班现在有很多培训机构看到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很大,感觉培训很有市场,所以就出了许多“权威”培训班,但这些培训班都要好几大百才能参加一次,而且一次也就几天时间。几天的时间你能学习到什么?能记住什么?所以本人认为没有必要。虽然培训班的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但不具有权威性。公务员考试的面很广,包括了各个方面,如果只靠这几天培训就能考上的话,不说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可能都有人报名。更何况培训又不是针对你一人,大家都培训,不就是大家都不培训吗?还有。有些培训中心猛吹“我们命中原题”或“我们的试题与考试试题相似”,国家人事部严正声明这些都不是真实的,即使相似也相差很远。所以最主要的是长期的准备和练习。公务员考试考的就是素质,就是能力!!!!8、考试技巧确定要报考公务员后更重要的是精心准备考试,因为公务员考试现在很热,而且目标很明确。一般一个职位就有几十人竞争,而好的职位有的达到上千人竞争。我认为比较好的方法是:a、先买三本书(一科一本)认真看,学习公务员考试的大体内容。在网上下载一些公务员考试的培训视频(免费或价格便宜的)学习一下,也就当加入发培训班。b、做几套历年真题,了解考试的方向,找出自己薄弱环节,获得自己现在得分,找准自己的位置。c、找大量的试题进行针对性练习,多做分类试题,把自己最弱的项目补上来。在练习时一定要计时练习,因为公务员考试考的就是速度。d、做最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真题和近年的模拟试题,注意一定要严格按时间来。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就可以沉着应战了。对于cd两项,最好找可以计时练习的软件和在线考试网站。在这里推荐一个网站:最后要说的就是:如果你花一个月准备考试,你的结果就是去了解一下公务员考试。花三个月时间准备,你就有一定竞争力了。花半年时间准备,可能前5名就有你了。花一年准备,你就有希望了。通常国家公务员07年10月中下旬报名,11月大纲出来,12月第三周末考试,最好在10月到人事部网站看看,考行政能力和申论。地方的考试要根据地方的看了

考公务员都需要学什么几科

3,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培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 政府各部门的人事培训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第四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拟定全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国家公务员培训并进行培训理论研究工作; (四)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指导和评估;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第六条 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进行的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对国家公务员所任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国家公务员以更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进行的培训。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方式和时间由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统一安排。第八条 凡组织部门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相同内容的培训,人事行政部门可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中予以认可。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第十条 公共必修课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经济管理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内容。 专业必修课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要确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第十一条 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省人事行政部门制定和编写。 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教材由省直相关部门编写。第十二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按照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开展培训。第十三条 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培训工作需要,统一规划,设置以行政学院(校)为主体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也可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逐步形成以行政学院(校)为主体,其他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体系。第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教学活动,其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二)考试制度; (三)教师聘用制度; (四)教学研讨制度; (五)教学效果评估制度。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国家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培训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国家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所需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培训经费或必需的统一性培训经费,根据每年的培训任务和财力情况,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同类人员相同。第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应自觉服从培训安排,按时参加相应类别的培训,并服从施教机构的管理,遵守培训制度。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第二十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 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第二十一条 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的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对任职培训的规定,进行任职培训。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实行证书登记制度,连续记载国家公务员参加相应类别培训的基本情况。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省直各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证书由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发放,各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证书由各市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发放。

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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