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哪些低级公务员的?我国最新法律公务员规定我国公务员分为12个职级,19个待遇级别。清朝多少?和清朝类似于现在的公共服务助理,有多少地方法官?清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官阶有哪些?20世纪末,我国开始探索国家公务员系统的理论和实践。
1、清代地方官都有哪些分别几品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清朝官员分“九等十八等”,每一等都有所不同,不在十八等之内的称为“不流入”。九品地方官所附的等级是:总督,也是都察院的右都,为二品,武装部部长为一品;巡抚,也是都察院的右副职,衔为御史,从二品,到兵部侍郎,从二品。清朝沿袭明制,大致分为省、州、县三级。巡抚、总督是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地方高级官员,两位使节是巡抚、总督的下属官员。
省级以下有公路,属于监管区域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域。主要有两种路,守卫路和巡逻路,也是由士兵准备的,还有一些不属于部署巡查二科的路,如海关路、河道管理路、粮监路、盐法路等。省以下是政府,有知府、同知、判官等官员。与衙门平行的是直隶厅,有同知、判官。府之下,有县,有知县、县官、总簿记员等官员。与县城平行的,还有零散的厅堂,与直隶厅相同。
2、 清朝“省、府、县”三级都有哪些官职?等于现在的哪些官职?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充分借鉴了历代王朝兴盛和国家灭亡的原因,制定了许多系统的、成熟的、先进的统治制度。区别于以往的“九品十八品”官制,是清朝最具代表性的高级制度之一。清朝官制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其中“中央官职”包括内阁、军部和六部,加上与六部并行的中央行政机构的官员;“地方官职”分为“省、府、县”三级。
清代官员形象为“道”,介于“省”与“府”之间,类似于建国初期的“地委”级别,但并不作为正式的行政组织存在,只有行政级别;“堂”分“直隶堂”和“散堂”,其中“直隶堂”和“府”是对等的;“散堂”和“县”是对等的。基于此,我们可以大致得出清朝地方行政机构的官职设置,并与今天的具体职位进行对比:该省的省级领导机构清朝由“三部宪法”组成。所谓“三宪”,即总督、主事大臣、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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