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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为了防止考试作弊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唐朝为了防止考试作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1、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避免批卷者认出的机会,以此避免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2、订立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都是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也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3、科举考试设有兵卫,阻止夹带作弊,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进入考场要沐浴,由兵士检查衣物。4、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扩展资料为了反制考试作弊,历朝历代也想尽办法。唐代科举考试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还采用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答卷人的机会,并发明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可比如今防范高考作弊要麻烦得多。除了预防考生作弊以外,古代对于考试作弊的惩罚也是相当严厉。参考资料:人民网-南方日报:高考安全是要造就公平人生
贿买考官可谓是唐朝科举中最大的弊端,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在唐代科举考场上,有的考生伪造堂印,传递标准答案,也有的利用文房四宝夹藏抄录有关的文章,真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唐代有“伪立符告者”,有“接承他名者”,有“远人无亲而买保者”,有“试判之日求人代作者”,其假滥不可悉数,冒名顶替在科场考试中相当普遍。为了防止代考,科举机构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
你好!唐朝没有什么防范措施,唐朝的科举制度挺有意思的,他招人考试的时候考生的名字不糊名,很大一部分都是根据社会名望而定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唐朝为了防止考试作弊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2,古人科举考试有哪些防作弊措施

第一个制度曰“结保”,这个制度始于唐朝,具体就是三名考生共同结成一个“保”,实行“连坐”政策,即三名考生中出现一个作弊者,三个人就要同时受到制裁。如此一来,结保考生就要互相监管,避免三个考生中的另外两人作弊而殃及池鱼。第二个制度曰“搜身”,此制度的初衷是防备有考生通过夹带方式作弊。考生走入考场以前必须先通过十分严格的搜身,以至于打开发髻,除去衣裤接受检查。明清考场搜身则更加严格,其追求标准为“片纸只子皆不得带入考场”。第三个制度则是地理隔离与巡视监察。具体为棘围、隔离、监督和巡视地理隔离中最早使用的方法为棘围,在唐宪宗时期开始实行。主要是与外部隔离防止考生作弊,在试院的围墙上都插上棘枝,使人不能爬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所以又增设了内部隔离。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严格被禁止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作弊或者传话。另外,还派有官吏巡视,发现作弊,即刻清除。第四个制度曰“验明正身”,其设计目的是为了对付替考枪手。政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考生必须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以及考后核对考卷笔迹等。有记载:“今科场要令批首立贡院门内,辩阅同是试者面貌方入,盖由此招。”第五个制度曰“糊名法”,此项制度开始于唐朝武则天在位时代。即指考生在试卷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自己用纸把名字糊上。后发展为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在贡院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待考官阅卷完毕后再揭开。第六个制度曰“誊录法”,开始出现在宋代。即考生上交试卷“糊名”后,送交誊录院,朝廷请专人将考生试卷重新誊录一遍,再交考官评判,考官据此以定考生的等级、名次。这种制度的实施主要是防止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标记、暗语。第七个制度曰“别试制度”这个“别试制度”依然是在宋代开始出现。这个制度主要是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目的是防止考官徇私舞弊。在这样的制度下,另派考官监考、阅卷。同时还规定,当朝权贵子弟高中后,必须再有皇帝派官员在中书省进行一次考试,避免官员利用权势影响考试成绩。第八个制度曰“锁院制度”,考官人选一旦确定并且试题拟完后,就要到指定的地点(通常是贡院)集中,严密封锁,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待考试时,考官与考生同赴考场,谓之“锁院”。这样是为了避免考官向外透题。
登科后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古人科举考试有哪些防作弊措施

3,宋代科举考试的模式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 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 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 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 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 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宋代的科举考试程序相当严格,分为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解试,是由当地州府官员组织的,每三年举行一次;通过解试后便到京城礼部参加由贡院负责的省试或会试。省试,开考前数日命人员便进入贡院,进行考题拟定等准备性质的工作,规定连考三天,实行锁院的政策,考生不得外出,食宿其间;待省试通过后便举行殿试,通常只考一天。古代私塾的上课和放假时间没有固定要求,主要视塾的要求而定。不过明清时期的私塾学校一般都是每年招退学生一次,正月过后开学至年底结束,大多都为小班授课。遇到一些较为重要的节日都会放假,但时间远不及现在多。塾师没有约定俗成的退休时间,完全看个人的情况而定。蒲松龄当年做塾师便是年近七十方撤帐归乡。

宋代科举考试的模式

4,在古代状元和解元是不是一样

“解元”不是进士考试的排名,会魁和解元是乡试第一名的称号(举人考试,比如唐伯虎就称唐解元) 状元是到最后殿试的第一名,皇帝亲点的,比解元牛多了,解元只不过是乡试的
不一样中国古代把乡试是第一名叫解元,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会是第一名叫会元。
中国古代分乡试,会试,殿试。乡试第一叫解元,会试第一叫会元,殿试第一叫状元。三个都考第一叫连中三元。
状元是殿试的第一名,解元是乡试第一名,不是职位,是考试的名次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古代分三个称号分别是秀才,举人,进士,壮元是进士第一名,解元是举人第一名
状元和解元是不一样的。 科举时代称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 制,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 解元是科举制度中乡试第一名,唐制,举进士者均由地方解送入京,后世相沿,乃有此名。

5,中国的科举考试中的省试究竟属于哪一级别的考试

乡试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童生试: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再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汞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录取分三甲,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考取童生(秀才)要经过县试、院试和府试三级进行。县试在2月进行,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考试。院试则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府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殿试第一名叫做状元。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结束时间为清代末年.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宋代科举考试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6,宋朝科举制

有连中三元的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宋代的孙何、王曾、宋库、杨置、王岩叟、冯京都是连中三元。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商业繁荣 商人地位有所提高
宋代商业发达,这种改变反映了商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上升。到明代,江浙地区不会经商的才考试,一等人拎算盘,二等人拿笔砚,也是说商业的地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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