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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地区考教师资格证难考吗

不难考的,每年四月开始报名的,去当地的教育局

江苏地区考教师资格证难考吗

2,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2009年考试时间在2月份
一年一次,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报名,在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3,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一年考几次什么时候报名考试

江苏省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只考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半年的1月份报考笔试,4月份报考面试。
2017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仍放在下半年举行。2018年起,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调整为一年两次,笔试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和9月份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一年考几次什么时候报名考试

4,江苏教师资格证考哪几个科目什么时候考现在教师待遇如何

你好,中公教师考试网很高兴为您解答:江苏为非统考省份,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大概在3月份举行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有关江苏教师资格考试内容详情请依据当地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为准。根据2014上半年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时间安排1. 2013年12月初,各地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 2014年2月22日,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0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您好,教师证考试研究中心为您解答:江苏2014上半年考试报名确认都结束了,考试在2月2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如果需要加试,则需要加试二门所选学科的主干科目!下半年实行国考,分为中小幼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不同,考试时间在十一月中旬,

5,非应届非师范类如何报考江苏教师资格证

考试科目:1、普通话要求达到二乙等级以上,去普通话考点报考。2、理论考试:统考省份考:综合能力、教学知识与能力。非统考省份考:教育学、心理学。3、费统考省份要考:说课、面试。4、体检报名时间要具体看教委通知,每一年不太一样的。考斯时间也是每年不同,在报名后会有详细的考试时间通知你。报考要求:大专学历、18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具体要咨询当地教委。
1)考“三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教师技能结业证;普通话等级证 ↓ 2)网上申报:每年4月15-30日、10月15-30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 ↓ 3)材料提交及确认(凭报名序号到相应确认地点提交材料:申报高中、中专、职高教师资格到市政务中心;申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到各自学校或户口所在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及各期成绩单) 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技能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写后用a3纸直接打印)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后填写) ⑦体检表(申报高中、中专、职高教师资格者在指定的市级医院体检、其他均在各区县教育局指定医院) ⑧指定格式的彩照3张 ⑨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4)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后,凭受理凭证或《测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即面试) ↓ 5)领取教师资格证:凭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由本人领取,具体领证地点以当次面试工作安排为准。

6,江苏教师资格证报考的程序是怎样啊

四、办理条件: 1、申请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普通话水平具有相应的等级;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经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达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申报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6)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一、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3)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2)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人 [2001]407号;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 浙教人[2001]408号; 七、办理期限:每年办理二次。 八、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5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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