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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划拨土地的开发项目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出售时预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结束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接受划拨后要再转让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希望帮助到你。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2,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是什么性质

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意思,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说简单点,就是国家的资产从一个地方无偿移到另一个地方,之所以无偿,前提是划转双方都是国有性质的,如果划转给个人,就属于国有资产流失了。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是什么性质

3,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该如何理解

【理解】按照旧准则的规定,其因成本无法可靠计量,故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在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时,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根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确认为无形资产。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应属于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按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按名义金额入账。

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理该如何理解

4,无偿划拨土地的问题

关键是能出租么?
土地是划拨的,属于使命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吧,不用摊销或者折旧。划拨的时候公司针对这块土地入账的价值应该很小,估计也是相关的手续费等。1,土地上面的建筑物如果是跟随土地一起来的,如果支付了建筑物的对价,则建筑物和自有的其他固定资产一样,不管出租与否都要折旧照提;2,如果是先取得无常划拨的土地,自己再上面再建建筑物,则这也是自有的固定资产,折旧照提;
无偿划拨的土地,没有账面价值的话,无法摊销

5,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6,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房地产无偿划拨是否需要征税

1.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将房地产无偿划拨,应按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房地产无偿划拨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应该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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