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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聚餐规定有哪些上午上班 下午放假花自己的钱聚餐违规吗

花自己的钱聚餐不会违反相关规定,但一定要低调,如果排场大奢靡会受到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

公务员聚餐规定有哪些上午上班 下午放假花自己的钱聚餐违规吗

2,公职人员聚餐是否违规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部分内容如下: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4、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5、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7、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8、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9、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10、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公职人员聚餐是否违规

3,公务员饮酒有什么规定

一、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二、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三、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四、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六、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正确适用《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的解释一、第一项“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中的“工作日”是指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周一至周五。“其他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特勤、铁路、缉私、民航、移民等系统对工作时间的界定。二、第二项“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中的“领导干部之间”是指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相当于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干部之间,包括上级不得宴请下级。“单位之间”是指公安部各直属单位、垂管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外单位之间。三、第三项“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中的“下属”是指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既包括与该干部存在领导关系的人员(同事关系),也包括处于该干部领导或者指导之下的下级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和指导关系)。四、第四项“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中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指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职权行使或职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本单位日常运转相关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五、第五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中的“私人会所"是指实行会员制或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 美容、娱乐、住宿、 接待等场所。“一桌餐”是指宴请地点避开饭店餐厅、私人会所等传统场所的一种更为隐蔽的违规宴请形式, 躲藏在一些并不用 于日常居住而是专门用于宴请招待的居民住宅等其他场所内,同时宴请规模更小,一般现场仅设一张餐桌,其伪装程度接近“家庭聚餐”,但实质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六、第六项“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是指任何场景下,都不得无节制过量饮酒,以致因酒误事、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或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等酗酒滋事甚至酒后驾车肇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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