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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朝时期市舶司的职责有哪些

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①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②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③“阅实”回港船舶;④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⑤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⑥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

宋朝时期市舶司的职责有哪些

2,在中国市舶司制度有怎样的发展过程

市舶司制度起源已久,在中国历代与海外贸易、交往过程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唐朝时,官方就开始有了专门管理外贸的机构:市舶司。当时,浙江的明州就设有市舶司,隶属于浙江舶务。市舶司制度成熟于宋代。宋初设市舶司务于浙江、福建和广州。两浙市舶务最初设置在杭州,992年迁到明州,即今浙江省宁波市,以后逐渐增加至杭州、明州、秀州、温州、江阴5个市舶司。1195年至1224年,江阴、秀州、温州三地舶务又相继撤销,仅留下明州一处。南宋乾道年间,在来安门外滨江建有“来远亭”。宝庆二年重建,更名“来安亭”,亭址即今东渡路水弄口,是外商办理签证查验的关卡。1227年,又设置舶务厅事于东南侧的戚家桥,即今天的嘉祐巷。市舶提举司在东门姚家巷北,即今旗杆巷北的东后街与车桥街交界的西侧。市舶船厂在今灵桥北堍的奉化江边。

在中国市舶司制度有怎样的发展过程

3,市舶的演变及其影响

  一、“市舶”之由来   唐代海外贸易繁荣,为管理对外贸易,朝廷在广州等港口设立了市舶使,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对外贸易官署。其职责为:检查出入海港的外商船舶,征收关说;收购 *** 专卖品等。   当时广州是南方竹、布、藤、簟、药材等特产的集散地。它不但是国内的著名都市而且是国际著名的商港,西方的珠玉、象牙、犀角等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中唐以后,广州的对外贸易更加繁荣,“外蕃岁以珠、玳瑁、香、文犀浮海至”(《新唐书》卷一四三),广州关税成为朝廷所依赖的大宗收入。但由于输出商品所交换的东西多为奢侈品,主要为贵族官僚享用或收藏,所以,唐朝海外贸易对国内市场和商品生产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是有限的。   二、两宋“市舶”的发展   北宋自开宝四年(971年)二月灭南汉后,开通了南方的海港。六月,设置了第一个海外贸易的一级管理机构广州“市舶司”。后于杭州设两浙市舶司。淳化三年(992年)移杭州市舶司于明州(今宁波)定海县(今镇海)。咸平三年(999年)九月,又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后,为适应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又于泉州和密州(今山东诸城)的板桥镇(今胶州)设置市舶司,后者是北方唯一的市舶司。1113年又在秀州的华亭县(今上海松江)设置二级机构“市舶务”。   北宋于各地设置市舶机构,扩大了对外贸易往来,尤其对大食、阇婆(爪哇)、三佛齐(苏门答腊)等南洋诸国通商密切。宋以金、银、铜、铁、铅、锡、帛、瓷器,换取香料、药物、犀角等物。外船来经商先经市舶检查,抽取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的税,叫做“抽解”,大宗的货物,田市舶司收买,市舶司不要的,才允许私商购销。北宋庆历中,每年商税收入为一千九百七十五万缗,熙宁年间更多一些,约占总缗钱(商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两浙路市舶司被移至秀州华亭县,说明今天的上海地区在南宋时已成为华东地区的海外贸易中心。另外临安、明州、温州、江阴等地也都设置了市舶务。当时,广州、泉州两处市舶司的对外贸易规模最大,两港主要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东北非。秀州、明州、杭州、板桥镇主要通向东北亚的日本和朝鲜半岛等地。   南宋绍兴末年的外贸收入达二百多万贯超过北宋最高年份的一倍以上。但由于金、银和铜钱在频繁的交易运输中损失过多,也加重了钱荒。   三、元代“市舶”的扩展与繁荣   元统一后,中外联系进一步加强,中外贸易更加发达,市舶设置增多,进出口货物大量增加。元的市舶收入也随之增长,而且对外贸易管理比较规范,手续严谨,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商检,管理日趋详密。   在元代众多的对外贸易港口中,泉州是最大的外贸港口。元代市舶贸易的繁荣;与繁忙的海运、漕运以及大都的繁华景象,共同展现出此时中国发达的面貌。   四、明清“市舶”的萧条   到了明代,市舶所置之地仅存于浙、闽、广三省三处,对进出口货物不再收税。后采,市舶逐渐演变为接待外国使官的机构,其职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随着明清 *** 闭关自守政策的实行,市舶往昔的繁荣不再,名存实亡,后仅存广州一处与外通商。

市舶的演变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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