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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运算阶段的儿童其思维的典型特点是什么

法克里米亚吧啦

前运算阶段的儿童其思维的典型特点是什么

2,依据幼儿前运算阶段思维幼儿园教育活动组织中的注意事项

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幼儿思维特点: (1)自我中心性:即儿童往往只注意自己的观点,不能接受他人的观点,也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和他人的观点相区分和协调。 (2)前概念性:该阶段儿童的语言能力得到很好的发展,他们已经掌握了很多词汇。词汇所代表的概念是具体的、动作的。不能理解同一类客体中的不同个体,思维的前概念性还使儿童掌握的概念往往与具体的动作或事件相联系。 (3)泛灵论:3-4岁的幼儿认为,所有的物体都是有生命的、有意义的。这使儿童的思维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认为万物有情。他们主观地把自己的想象附加于客观事物。 (4)直觉思维:前运算阶段的幼儿对事物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受知觉到的事物的显著特征所左右,他们不能对事物不同维度的信息进行整合,因而思维具有直觉性,缺乏逻辑性。幼儿无法掌握守恒的原因是他们缺乏可逆性。幼儿的思维缺乏可逆性。 (5)分类能力:幼儿已经表现出分类的能力。第一阶段在儿童2-5.5岁期间。儿童可以按照物体间的关系把他们认为有关系的物体归为一类。第二个阶段在儿童5.5-7岁期间。可以根据相似性对事物进行分类,但是还不具备对事物进行等级分类的能力。直到第三阶段(7岁以后)儿童才能在进行等级分类的同时也了解各级分类之间的包含关系。

依据幼儿前运算阶段思维幼儿园教育活动组织中的注意事项

3,请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的前运算阶段为什么叫前运算阶段该阶

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1. 感知运动阶段 (感觉动作期,Sensorimotor,0-2岁)1岁时发展出物体恒存性的概念,以感觉动作发挥其基模的功能。由本能的反射动作到目的性的活动。2. 前运算阶段 (前运思期,Preoperational,2-7岁)已经能使用语言及符号等表徵外在事物,不具保留概念,不具可逆性,以自我为中心,能思维但不合逻辑,不能见及事物的全面性。3. 具体运算阶段 (具体运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7-11岁)能根据具体经验思维解决问题,能使用具体物之操作来协助思考,能理解可逆性与守恒的道理。4. 形式运算阶段 (形式运思期,Formal Operational,11-16岁)开始会类推,有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能按假设验证的科学法则思考解决问题。这四个阶段有以下的特色:1. 发展顺序不变,但具有个别差异。2. 具有普遍性(不具文化特别性)。3. 依赖认知发展,但可普遍化为其它功能。4. 各发展阶段都是在逻辑上有组织的整体。5. 各阶段的顺序是自然的阶层(所有成功发展的阶段都会有前面阶段的元素参与合作,但後一阶段比起前面的阶段,更加不同,而且更加统整)。6. 每个阶段,在思考模式上会表现出质的不同,而不仅仅是量的差异。
前者

请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的前运算阶段为什么叫前运算阶段该阶

4,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多幼儿智力开发的指导举例说明前运算阶段幼

到前运算阶段,儿童对物体永久性的意识巩固了,动作大量内化。随着语言的快速发展及初步完善,儿童频繁地借助表象符号(语言符号与象征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重视外部活动,儿童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凭借象征格式在头脑里进行"表象性思维",故这一阶段又称为表象思维阶段。 前运算阶段,儿童动作内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说明内化,皮亚杰举过一个例子:有一次皮亚杰带着3岁的女儿去探望一个朋友,皮亚杰的这位朋友家也有一个1岁多的小男孩,正放在婴儿围栏(Playben)中独自嬉玩,嬉玩过程中婴儿突然跌倒在地下,紧接着便愤怒而大声地哭叫起来。当时皮亚杰的女儿惊奇地看到这情景,口中喃喃有声。三天后在自己的家中,皮亚杰发现3岁的小姑娘似乎照着那1岁多小男孩的模样,重复地跌倒了几次,但她没有因跌倒而愤怒啼哭,而是咯咯发笑,以一种愉快的心境亲身体验着她在三天前所见过的"游戏"的乐趣。皮亚杰指出,三天前那个小男孩跌倒的动作显然早已经内化于女儿的头脑中去了。 在表象思维的过程中,儿童主要运用符号(包括语言符号和象征符号)的象征功能和替代作用,在头脑中将事物和动作内化。而内化事物和动作并不是把事物和动作简单地全部接受下来而形成一个摄影或副本。内化事实上是把感觉运动所经历的东西在自己大脑中再建构,舍弃无关的细节(如上例皮亚的女儿并没有因跌倒而愤怒啼哭),形成表象。内化的动作是思想上的动作而不是具体的躯体动作。内化的产生是儿童智力的重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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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皮亚杰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是什么

皮亚杰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2岁)和形式运算阶段。皮亚杰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及特点是: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岁)。相当于婴儿期。这是语言和表象产生前的阶段。本阶段主要特点是:儿童只是依靠感知动作适应外部世界,构筑动作格式。本阶段儿童在认知上的主要成就是:主体和客体分化和因果联系的形成。2、前运算阶段(2-7岁)。较之前一阶段其质的飞跃表现在:由于信号功能或象征功能的出现,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可以凭借象征性格式而在头脑里进行表象性思维。这一阶段还可再分为前概念或象征思维阶段(2-4岁)与直觉思维阶段(4-7岁)这样两个小阶段。3、具体运算阶段(7-1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认知和思想有两个特点,一是思维开始具有较大的变易性,出现了可逆性,能解决守恒问题,能凭借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分类和理解逻辑关系;另一是能对具体事物进行群集运算,包括组合性、逆向性、结合性、同一性、重复性或多余性等运算。4、形式运算阶段。亦称命题运算阶段。本阶段的最大特点在于:儿童思维已能摆脱具体事物的束缚,不受具体事物的内容的局限,能把形式与内容分开,进行抽象的逻辑思维,即能运用符号进行命题演算,能根据假设进行逻辑推理。认知发展理论是著名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所提出的,被公认为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上最权威的理论。所谓认知发展是指个体自出生后在适应环境的活动中,对事物的认知及面对问题情境时的思维方式与能力表现,随年龄增长而改变的历程。皮亚杰对认知发展研究的特殊兴趣是出于将儿童的认知发展看作是沟通生物学与认识论的桥梁,他认为通过对儿童个体认知发展的了解可以揭示整个人类认识发生的规律,从而建构起他的整个学说“发生认识论”。

6,儿童心理学

楼1的那是皮亚杰道德发展理论,楼2正确 挑战在这里看, http://emuch.net/journal/article.php?id=CJFDTotal-XLKX198701001 我想挑战有一方面是现在的儿童智力发展已经不同往日,比起皮亚杰那个时代的儿童提前了许多。
·感知运动阶段sensorimotor(出生到2岁) 这个阶段的婴儿或年由儿童通过他们的感觉和动作技能来探索周围世界。 两个标志: ① 从反射行为(偶然)发展到目标指向行为(试误); ②“客体永久性”概念形成,即儿童认识到物体是客观存在的,即使它不在眼前。 ·前运算阶段preoperational stage(2到7岁) 四个特点: ① 发展了运用符号来表征客观物体的能力,言语和概念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② 不能理解守恒原理,思维具有集中化(仅注意情境中某一个方面)、不可逆性(不具备改变思维的方向以便能够回到起点的能力)和只注重状态(对事情发生的过程缺乏了解)的特点 ③“直觉的”思维特征,即年幼的学前儿童所形成的概念是随情景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而且也并非总是合乎逻辑的,缺乏将一个概念与另一个概念协调起来的能力 ④ 自我中心趋向,认为别人眼中的世界与他们看到的一样,完全从自己的角度来解释事情,较为极端的自我中心倾向甚至认为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与自己有关。 ·具体运算阶段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7到11岁) 逻辑思维能力有所提高。出现一些新的能力,如:可逆性的思维活动、去自我中心的思维、问题解决部太具有自我中心倾向等。但还不能进行抽象思维,即能够形成概念、发现关系、解决问题,但是所有这些都必须与他们熟悉的物体和场景有关。 四个特点: ① 前运算阶段儿童对外显表象进行反应,而处于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对内隐实质进行反应,在各种不同意义的情境中看待事物; ② 序列化能力,能够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排列事物,根据某一标准或唯独对物体进行排序或归类; ③ 传递性能力,能够了解两个物体与第三个物体之间的关系,并据此推断两个物体之间的关系; ④ 类包含能力,同时思考总类别和子类别的能力,不再局限于部分与部分之间关系的推理,而能够处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 ·形式运算阶段formal operational stage(11岁到成人) 大约在青春期前期左右,儿童的思维开始发展到形式阶段,开始进行抽象思维,能够了解到其他各种可能性,而不受眼前具体情形的限制。 三个特点: ① 可以进行抽象思维和纯符号思维,从现有的信息中生成抽象的关系,然后将抽象的关系与各种信息相比较,这时,形式与内容是相互独立的; ② 应对潜在或假设情景的能力出现,能够对没有经历过的场景和情形进行推理。甚至接受明显的与事实相反的情形。青少年并不受限于他们自身的实际经验,能够将逻辑推理应用于各种情形中。 ③ 能够运用系统化的实验来解决问题。处于具体运算阶段的儿童以一种较混乱的方式进行实验,同时变化多个因素,并固守于先前的观念,而进入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能够以非常系统的方式来操作实验,一次只改变一个因素。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   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   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   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   第五,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   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也是网络上找的,发展心理学我接触的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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