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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交接应该有咩手续

把你手头的事列一张清单,还有待处理的可以做个提示,该注意的事项也可以写上去,然后监交人,交接人签字就OK了。

财务交接应该有咩手续

2,酒店财务工作如何交接

我认为这要看具体你接受的是财务什么岗位,如果是管理,我认为主要精力要放在未解决的事情上,(一般财务要交接的工作一样).如果合作比较愉快,应该接受管理流程,前期考核指标结果,岗位职责等书面材料,了解岗位分工,员工工作\素质\等状况.了解酒店社会环境,税务\银行等相关环境.如果是具体的一岗位那就好办了,遵循一般的会计原理操作即可.酒店的成本核算与商业有所不同,在接受前希望先看一看相关书籍.管理无止境,水平有高低,结果肯定不同.财务管理的原理相同.

酒店财务工作如何交接

3,财务交接都交接什么

如果是月初就要上个月的资产负责表,利润表,试算平衡表,应收应付明细表,这几个表都有和帐本上余额对好了,然后双方在表上签字。交接表上,还要注明交接的一些印章钥匙等。如果是出纳要注明有几个空白支票。
你只需要负责你接受后的财务帐务就可以了,在你和财务经理的交接手续上一定要有总经理的签字,而且他必须要注明属于财务经理东西有哪些或者在交接手续中必须注明,因为总经理是法人,你只是负责保管,只要总经理同意了,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下,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

财务交接都交接什么

4,如何交接财务工作

接流水账的程序如下:一、列出移交清单,清单上注明交接时间,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一般是单位领导),列明需要交接的钱,账,实物(含会计档案),其中需要说明的是,需要账物,账账相符,并在帐本上结账,盖上私章,表明各负其责。
你只需要负责你接受后的财务帐务就可以了,在你和财务经理的交接手续上一定要有总经理的签字,而且他必须要注明属于财务经理东西有哪些或者在交接手续中必须注明,因为总经理是法人,你只是负责保管,只要总经理同意了,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下,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
简单的说,两个内容;活的交接和帐的交接,填个工作交接单,把要接收到的工作内容全部让对方写下来,注明日期,要有领导和对方签字.再填个帐务交接单,把所有钱物\明细帐\总帐对上,注明日期,要有领导和对方签字.就行了!这个就算交接完成,下来的工作你就得自己干了.

5,财务人员怎样做好工作交接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财务人员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1、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2、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3、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4、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5、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6、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7、财务章交接;8、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6,怎样办理会计交接注意看详细描述

这个你不用担心,前任会计交接时会给你清单,你只需要把上面所列的清单都核对无误,双方签字,有监交人,就行了。一般来说要交接,前任会计会把账本与报表都交清,另报税的一些相关资料等等,你还可以要求他列出一张工作清单,像每年每月的什么时候应该要做些什么,所以你完全可以不用担心。
我把交接规定给你参考 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 1、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㈠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1、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表、 印章、现金、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2、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 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㈡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1、现金要根据会计帐薄记录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如发现 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帐项,应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 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帐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移交人员经管的印章、票据及其他会计用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检查电子核算数据是否能正常运行,确认有关数字是否正确无误。 ㈢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2、财务负责人办进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局可以派 人同会监交。 ㈣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医院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薄,不得擅自另立帐薄,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三、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是各种账本齐全,总账与报表数据与明细账相符,帐表数据相符。现金账与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账户数相符(有对账单和银行余额调节表)。还可核对1.2个月的记账凭证。报税软件密码程序。基本帐表没有差错。是最重要的。交接时要有交接单。要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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