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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公司的性质公司可以分为哪几种

根据企业的性质,企业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

按公司的性质公司可以分为哪几种

2,联营是不是指的就是企业合伙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民法通则》第51条、第52条、第53条对这三种联营形式做了规定。 联营有三种:    1、实体型联营,即法人型联营,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型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型联营,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是的

联营是不是指的就是企业合伙

3,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4,企业联营是什么

联营企业(Associated Enterprises)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   1.紧密型联营是参加联营各方以资金、财产、技术等作为投资,共同经营,并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组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2.半紧密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联营是法人之间的合伙,没有组成经济实体,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登记主营机关发给注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松散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建立比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各自独立经营、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由于联营各方没有共同出资,没有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登记主管机关不进行登记注册。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

5,大连 公交 分哪些集团比如哪些线路归哪个公司具体点 大连现在总

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主要负责701路、702路、703路、704路、705路、707路、708路、710路、712路、715路、716路等11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31路、532路、533路、534路、535路等5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一分公司主要负责大连市15路、23路、27路、28路、32路、404路、901路等7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01路、503路、505路、506路、527路等5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二分公司主要负责7路、11路、13路、14路、16路、22路、24路、26路、29路、602路、713路等11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07路小公汽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三分公司主要负责1路加车、9路、9路加车、18路、19路、20路、20路加车、25路、303路、303路加车等10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12路、513路、514路、515路、516路、519路等6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四分公司主要负责大连市1路、3路、6路、8路、33路、611路、612路等7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15路加车、518路等2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五分公司主要负责大连市2路、4路、5路、12路、17路、30路、706路等7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21路、524路、525路、526路、529路等5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六分公司主要负责大连市31路、31路加车、613路、711路、801路等5条公共汽车线路和522路、522路复线、523路、528路、542路等5条小公汽线路的运营管理。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主要负责201路、202路、203路等3条有轨电车线路和101路无轨电车线路的运营管理.

6,什么是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通俗一点哈

  一、关于私营   我国传统上通常把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即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具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其中,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通常认为,合伙包括个人合伙、法人合伙两大类。但我国法律中未对法人事伙进行明确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手合作,称之为联营。《合伙企业法》第9条明确规定,合伙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自然人。这也排除了法人成为合伙伙伴的可能性。因此,作为私营企业形式之一的合伙伙伴的可能性。因此,作为私营企业形式之一的合伙企业仅反映自然人的合伙,而不包括联营业员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1999年3月,宪法修正案第11条明确规定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并未将个体工商户等形式的个体经济纳入私营经济的范围。   随着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颁布,对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属于私营企业,目前我国法律界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历人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由于该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招用职工,但未对雇佣工人的人数作出限制,那么就可能出现很多个人独资企业,其雇佣工人在8人以上。同时,《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俩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 ,这样的个人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的独资企业在性质上应无太大差别。   另外,对于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特点与私营企业也完全符合。企业财产亦属于私人所有,而非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因此,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应属于私营企业。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应包括:人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Associated Enterprises)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   1.紧密型联营是参加联营各方以资金、财产、技术等作为投资,共同经营,并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组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2.半紧密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联营是法人之间的合伙,没有组成经济实体,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登记主营机关发给注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松散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依据合同或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建立比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各自独立经营、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由于联营各方没有共同出资,没有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登记主管机关不进行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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