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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天价虾属于民法调整吗

可能不是那么简单。店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但是物价局、市场监管局与店家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
税务机关丙和建筑公司丁签订工程合同属于民法调整对象。因为这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就民事合同关系进行约定。

青岛天价虾属于民法调整吗

2,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青岛天价虾事件

法制环境不完善,一些事件出现了法律和行政管理的两不管,经济法与刑法互相掣肘造成一些怪事的出现,实际这一事件如果法律完善,直接就按以特殊方式抢劫罪算了,可是公安没办法对价格管理说话,起诉店家又会出现民法刑法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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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青岛天价虾事件

3,如何看待青岛天价大虾商家的行为

商家敢于漫天要价主要是因为其经营理念不正,没有想着正当经营赢取良好口碑,只是想着做一锤子买卖,宰外地游客,外地游客一般对当地人生地不熟,容易吃哑巴亏。这种商家一般都是丧失了做人的底线,良心被狗吃掉了。他们只想着宰客的痛快,却没有想到现在网络的发达导致人们很容易获取各地的信息,尤其是因为宰客行为被曝光之后,大家都会对他产生戒心,即使政府不进行干预,这样的店也会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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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青岛天价大虾商家的行为

4,为什么青岛的虾38元一只

因为是青岛所以才买这个价,因为是青岛所以才会“实实在在的赚钱”,也因为是青岛所以才会被巨额罚款!
青岛的海产品有很多在饭店里就是论个卖,如大虾(原则是一斤十个或十二个)海螺,鲍鱼,海参)等吃的时候一定看明白菜单标示,以防被宰
因为虾店的老板 想钱想疯了
无良商家所为
那是刚发生的宰客事件,餐牌38元 后结帐时38元一只。现工商行政部分消费者委员会己介入调查

5,青岛天价虾事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1.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2. 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公平交易权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3.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没侵犯什么权利,纯粹的乱收费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而已。

6,青岛天价虾后又现什么新的宰客套路

青岛天价虾事件已经过去三年了,2015年秋天,两位顾客在青岛一家海鲜店吃饭,点菜的时候已经和老板确认过了,说是青岛大虾38元一份,结果结账的时候突然变成了38块钱一只虾,一份虾突然变成了1500元,两位顾客联系青岛派出所和物价局后,这两个部门却无法提供帮助,于是两个人愤怒的在网络上曝光了这个事件,引起了非常大的社会关注。今年的青岛啤酒节已经开始了,青岛的旅游高峰已经来到,有媒体近期曝光了出租车和饭店勾结拉客的新套路。如果你在机场、车站、酒店或者景点打车,司机会非常热情的跟你介绍青岛特色,告诉你青岛人才会吃的特色餐厅,保证那里有最正宗的原浆啤酒,带你前去用餐,而根本原因,竟然是司机能够拿到30%回扣。采访中,一位司机说,啤酒街没有不载客的店,一年就旅游旺季开店三个月,挣的钱够一年的,一个人平均三百块钱的消费,实际也就六七十的档次罢了。一位刚用餐结束的顾客表示他是从机场打车过来的,司机介绍这家店最正宗,可是吃了人均五百多,感觉挺一般的,价格倒是高的吓人。青岛是一个旅游城市,提供好的旅游体验是最重要的一点,天价虾事件结束后,没想到还仍然有这么多载客套路,虽然这可能是很多旅游城市的普遍现象了,但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净化旅游环境,给游客最好的旅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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