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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欧封建庄园的特点

庄园割据: 由庄园联盟形成势力,由势力联盟形成国家。 宗教时期: 宗教宗属国,国家享有独立行政权,但名义上受教庭管辖,国家有义务为教庭服务。 君主时期: 基本排除了教庭势力的封建自制,教庭仅仅是名义上的宗主集团。比较典型的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欧洲。

西欧封建庄园的特点

2,为什么说西欧庄园也是一个政治单位

庄园生产包括粮食、衣物、工具等各项生活所需,是一个农村共同体,也是一个自治的政治单位,内有耕地、公地、教堂、领主邸第与农奴住宅等。庄园土地属领主拥有,农奴负责耕作。领主与农奴之间有互相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农奴提供劳役、耕作、缴税;而领主则必须分给土地、提供保护、执行司法。领主在庄园中设置的生产设施,如磨坊、烤炉与榨酒设备,农奴必须付费使用。
农奴经济

为什么说西欧庄园也是一个政治单位

3,西欧封建庄园的经济形式

自9世纪起,西欧社会开始流行1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封建庄园。 一般而言,封建庄园的剥削方式都以劳役地租为主,庄园结构的基本特征是,庄园土地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大部分。 由于西欧中古社会发展缓慢,致使庄园的耕作制度长期不变,而且其中还保留着相当多农村公社时期的因素。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有3种:1、条田制。即庄园的所有耕地都呈条田状,插花分布,领主自营地、各 家各户的农奴份地互相交错;2、轮作制,当时的耕作技艺基本是三圃制或二圃制,所有的条田又都混杂连片,因而实行强迫轮种;3、敞田制,即当每季作物收获之后,各户须将自己拥有的条田向公众敞开,作为公共牧场。谢谢采纳
封建庄园的剥削方式都以劳役地租为主

西欧封建庄园的经济形式

4,西欧庄园经济所有制

在经济上,庄园完全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体。庄园的主要工作是农业,同时也有手工业,有木匠、铁匠,庄园自己酿造啤酒,有自己的磨坊和面包师,总之,庄园生产了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绝大部分产品。庄园的土地除了可耕地之外,有林地和草地,土地分为庄园主的土地和村民的份地,每个庄园一般都有一个城堡,庄园主的土地在城堡周围,比较肥沃,村民的份地一般都比较远。庄园主除了耕地之外,还有森林和草地,庄园中的磨坊、桥梁、牲畜等都属于庄园主。庄园里的村民们除了耕种自己的份地之外,就要为庄园主耕种土地,每周都要有几天为庄园主干活,庄园主直接控制的农奴每周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为庄园主干活。了解西欧的庄园经济,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西欧封建社会。
由庄园主和奴隶组成,特点,园内经历自成一体,自给自足。

5,西欧庄园农民的生产状况

西欧封建庄园是随着西欧封建制确立而形成的经济实体。其基本特征是:封建主用劳役地租剥削农奴,在经济上实行独立经营和核算,内部能自给自足。它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基层经济单位,也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位。庄园的规模大小不一,通常为一个自然村,大的包括几个自然村。在内部结构上,庄园除了有一处领主的住宅外,还有农奴的居住区和一座教堂。此外,还有仓库、磨坊、油坊、铁工房和烤面包房。各种手工业作坊主要是为领主服务的,农民需交费使用。庄园的耕地分为春耕地、秋耕地和休耕地三部分,实行轮作制,每年总有三分之二的土地在耕种。同时,耕地被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由服劳役的农奴耕种,他们通常每周要为主人劳动3~4天,剩余的时间在自己的份地上生产。后来,领主取消了自营地,把耕地全部分给农奴,坐收实物地租。由于中世纪前期商业活动和城市人口有限,庄园的经济在没有外部刺激的情况下,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它的一切生产都不是为了出卖,主要是为领主及其家人等提供生活资料,同时,也为生产者及其家属提供生活必需品,只有极少量的市场买卖活动存在。农奴的处境十分艰难困苦,他们不仅遭受领主的剥削奴役,而且终生在庄园里劳动、生活,直到死亡后被埋在村里的教堂墓地里,很少有人与村庄以外的世界有联系。因此,在西欧封建社会,农奴与其他劳动者经常爆发起义,甚至杀死领主和管家。

6,西欧封建庄园的时空范围

西欧封建庄园 9~13世纪是封建庄园的兴盛时期。9世纪起,一种封建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农奴劳役制庄园开始在西欧流行。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这就决定了庄园的土地被划分成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主要由服劳役的封建依附农民耕种,这些农民中有不少是农奴。封建主派管家监督农奴耕种,并在庄园上修建仓库、马厩等,备有耕畜和一些农具。自营地上的收获全归封建主,农奴靠耕种自己的份地维持生活。农奴份地的所有权也归封建主,农奴的子弟在继承份地时要向封建主交纳继承金。庄园有时是一个村子,但二者也经常是不一致的。庄园的耕地呈条田状插花分布,领主自营地、农奴份地互相交错在一起,所以实行强迫轮种。耕地播种后、收割前用栅栏围起,收割以后成为公用牧场。9世纪的王室庄园和大修道院的庄园面积较大,有的占地几千公顷。9世纪以后的庄园一般都比较小。典型的庄园主要集中在法国中部和英格兰,这些地区并非到处是庄园,西欧其他地区典型的庄园较少。庄园以外的农民也多是封建依附农民,但所受的剥削不同于服沉重劳役的农奴,一般以交纳实物租、货币租为主。 在经济上,农奴和其他封建农民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小生产者。他领有份地,使用自己的生产工具耕作,他有独立的经济,有财产,有家庭。农奴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必须在庄园上为领主耕种自营地,而领主自营地的经营不仅以拥有独立经营的农奴作为劳动力,而且完全以封建主的需求来安排生产,农奴没有什么自主权。在封建庄园盛行的地区,劳役是农奴的主要负担。这时封建主的贪欲表现为追求增加农奴的服劳役天数上,而农奴则反对增加劳役。一般来说,农奴劳役的天数总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一方面要保证领主自营地的经营,另一方面又不能过分妨碍农奴耕种自己的份地。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劳役的数量往往以惯例的形式加以固定,比如定为每周三天或每月三天等,农忙时再临时增加。 中世纪西欧城市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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