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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预算中暂列金额是什么意思

预算中项目内容、材料、数量、形式等内容不能确定是临时估价。

工程预算中暂列金额是什么意思

2,投标控制价上限不含百分之八暂列金是什么意思

看来招标控制价里有暂列金额,数无法具体界定的金额,这部分暂列金额是不包含在招标控制价的
你说呢...

投标控制价上限不含百分之八暂列金是什么意思

3,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总价中其他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包括哪些内

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阶段总价的暂列金额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后,承包商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的材料、工程(合同中尚未确定或没有预见的单价)的总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结算总价中其他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包括哪些内

4,是否每份工程量清单中都有必要设置暂列金额一项 请知者赐教

只需要在1份清单中注明名称价款,没有前提条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定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我们这儿都是这样处理的。
只要在1份清单中注明名称价款,没有前提条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定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5,有关清单中的其他项目的暂列金暂估价和计日工急急急在线等

定义如下:  (1)暂列金额(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  含义: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的。  招标人估算,现场签证、索赔、变更从暂列金中处理。余额归招标人(2)暂估价(一定发生)  含义: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另需发包专业工程的金额  分类: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  含义: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目的: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  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暂估数量甲方把这些工程量计价清单其他项目分包出去,肯定是双方的合作出现问题了,否则,合同已签好怎么会找别人做?还是别人做的更便宜?建议先把双方的裂痕找出来补上,否则往后的合作会出现更多问题,您的问题不是问题,背后纠结不清的问题,才是大问题.

6,预算中的暂列金额等同于质量保证金吗包括哪些

预算中的暂列金额不等同于质量保证金。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楼主的问题中的"预算"这个概念有些模糊,就我所理解的大概应该有两种情况:1. 一般工程预算上的暂列金额. 建筑公司在投标报价时会列一项暂列金额,但是这个数值一般是业主规定的,如果建筑公司自行列一项暂定金额在报价表中对自己评标是不利因素.业主规定这个暂定金额主要是考虑在招标时有一些工程内容等不能完全确定,为了给各家投标商一个统一的评标标准规定了一个暂定金额,投标商只要按照这个金额列在自己的报价表中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该金额和质量保证金没有任何关系.2.财务预算上的暂列金额.有些工程公司在中标后后编制项目财务预算目的是控制项目成本,通常由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一些不可预估的因素,很多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时都会列一项暂定金额,该项金额主要是用于一些不可控或无法预估的支出.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在项目建成后由于考虑到可能会有一些质量问题,业主在付款时会扣除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如果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要求工程公司来维修而其不履约时,业主会用质量保证金来自行维修就是所谓的质量保修金,一般是合同价款的10%.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是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09版最新提出的概念,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之费用的一项金额。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运用。 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条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和第15.7款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摘至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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