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怎么算,应税消费品发放员工应该怎样计提消费税
来源:整理 编辑:公务员考试 2023-09-10 16:21:52
1,应税消费品发放员工应该怎样计提消费税
从量计征的销费税=2000×2×0.5=2000元=0.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15×(1+10%)÷(1-25%)=22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22×2000×25%=11000=1.1万元
应交消费税=0.2+1.1=1.3万
2,消费税中复合税率如何计算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以白酒为例子:
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和定额税率:0.5元/每斤(500克或500毫升)
白酒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0.5+应税销售额×20%
其中应税销售额的确是不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
3,消费税怎样计算
根据税法的规定: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收代交。 2.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已纳消费税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销售时,不再征收消费税。 4.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的,已纳消费税可以在销售最终产品时,从交纳的消费税中扣除。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借方节约额,贷方超出额 当然借贷方都是对应的材料。
4,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是现在要征消费税: 某应税产品成本为10元,那它的利润就变成了:18-10-18×10%=6,那它售价定为18元就可以了,是一个道理。 设售价为x消费税是“价内”税.2元,则有,要求的利润为8元。 举个例子。 假如不征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x-10%x=18 所以:x=18÷(1-10%) 就是这么来的,如果售价还是18元
5,有均价和最高价的物品如何计征消费税
一般而言,正常销售的货物按实际计税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但是,国税发〔1993〕156号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的规定,第十三条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因此,包装物的租金,它既不是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也不是收取押金。它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的征税范围。所以说,包装物的租金不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6,营业税与消费税有什么区别
同时交增值税的,原材料计算消费税公式为:[(原材料价格+增值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原材料为委托加工物资的,收回后继续加工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直接出售的计入原材料成本。营业税,包括运输业,邮政,建筑业,文体用品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业营业额*相对的税率=应缴税额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一、从概念上区别: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个人和单位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和劳务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的说,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从征税项目上区别:正如楼上的瑞瑞所说,营业税是在9个税目征税 有交通运输业 邮政通讯业 旅游业 服务业 租赁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建筑业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对消费税而言,只有十四种特定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三、记税方法不同:营业税是营业额*适用税率
消费税有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税额),也有从价计征的(销售额*税率),而卷烟和粮食白酒更是既从量计征又从价计征(销售数量*税额+销售额*税率)。我国只对十四种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这里包括烟 酒 高尔夫球 高档手表 高档化妆品 小汽车 汽油柴油 一次性筷子等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征税,是一次征收的税。营业税是在9个税目征税 有交通运输业 邮政通讯业 旅游业 服务业 租赁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建筑业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两种税征税范围不同。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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