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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注册会计师通过后在哪里领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一般是财政局会计科管理。

湖北注册会计师通过后在哪里领证

2,湖北省天门市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或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hbicpa.org),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资料来源: http://www.bangv.com/finance/

湖北省天门市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3,2011武汉注会到哪里报名什么时间

你说呢...
武昌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武昌水果湖北环路42号(1路电车终点对面) 027-87849605、87833365 汉口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汉口香港路11号(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服务大厅) 027-85729300 2011年武汉注会网报时间: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详情参见:www.fykjw.com/cpa/

2011武汉注会到哪里报名什么时间

4,注册会计师 报名小问题

可以考 要培训机构代报名的 可以变更的,每次给你选择考试地区的 要在校证明的,每个学校都有模板,可以找辅导员去开 http://www.goldeneducation.cn/tg/cpa.htm
本科大四才能报 专业大三 我现在是本 大三的还不能报呢 只有财校的学生 不管大几都能报
1.没有资格,开具证明也不行2.可以换考试地点注会相关考试资料: http://www.chinaacc.com/zhucekuaijishi/
在校大学生还不能报考注册会计师,更多信息可上有关网站查看: http://lm.chinaacc.com/ManageCheck.asp?adsid=506&UnionID=2820
2010年报考制度 一、报考条件: (一)新考试制度: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新考试制度下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原考试制度: 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新制度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 (二)原制度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分别在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2009年度《纲》中确定,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提供下载。 三、考试报名手续: (1)报名人员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新旧两种制度中的一种报考,并按科缴纳报名费。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以往年度考生可凭成绩通知单报名),在现场采集电子照片,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报名表格。 温馨提示:凡是来我院报名培训的学员,我院可以在考试报名的全过程,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代办。
一,不能报。 二,可以变更。

5,去年报名参加湖北注会考试今年直接在网上报的名为应届毕业生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 ),或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hbicpa.org )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 http://cpaexam.cicpa.org.cn )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湖北省各地市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自行在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湖北省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阶段考试:2011年9月17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2011年9月24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可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考区咨询电话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在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hbicpa.org )考试专区查询。

6,请问湖北省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在报名当地还是在省会武汉

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等考区。综合阶段考来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个考区。省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武汉考区的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源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6日至22日期间(每天8:2113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扩展资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1、报名上传的照片5261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专业阶段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照片,照片不合格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2、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由各考区审核,考生缴费成功并不代表报名成功,照片上传后务必查询照片审核状态,如照片状态显示“已通过”,表示照片合格。3、显示“未审核”,表示照片暂未经审核,请稍后再查询;照4102片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表示照片不合格,需尽快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直至照片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北省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湖北省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个考区。报名时考生可自主选择就近考区。二、说明。2017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已经发布。同时湖北省也公布了《湖北省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规定:1、报名程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2、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1)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363363562卷一、试卷二)。(2)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3、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4、考试时间和地点。(1)考试时间。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 审计;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17:30—19:30 经济法;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 会计;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17:30—19:30 税法。(2)考试地点。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个考区。
<p align=center><strong>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strong><br></p> <p>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nbsp;&nbsp;&nbsp;&nbsp;</p> <p><strong>  一、报名条件 </strong></p> <p>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p> <p>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 <p>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p> <p><strong>  二、免试条件 </strong></p> <p>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p> <p>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p> <p><strong>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strong></p> <p>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p> <p>  (一)网上预报名 </p> <p>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icpa.org.cn" target="_blank">http://www.cicpa.org.cn</a>)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cpaexam.cicpa.org.cn" target="_blank">http://cpaexam.cicpa.org.cn</a>)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p> <p>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p> <p>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p> <p>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p> <p>  (三)报名要求 </p> <p>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p> <p><strong>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strong></p> <p>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p> <p>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p> <p><strong>  五、考试方式 </strong></p> <p>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p> <p><strong>  六、考试时间安排 </strong></p> <p>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p> <p>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p> <p>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p> <p>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p> <p>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p> <p>          下午17:30—19:30税法 </p> <p><strong>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strong></p> <p>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p> <p><strong>  八、考试报名费 </strong></p> <p>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p> <p><strong>  九、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strong></p> <p>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p> <p>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p> <p>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p> <p>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p> <p>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p> <p>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p> <p>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p> <p>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p> <p>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p> <p><strong>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strong></p> <p>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p> <p>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p> <p>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p> <p>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p> <p><strong>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strong></p> <p>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icpa.org.cn" target="_blank">http://www.cicpa.org.cn</a>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p> <p>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p> <p>  <strong>附件</strong>:免试申请表</p> <p>  <strong>相关链接</strong>:&nbsp;2010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简章<br>        2010年注会考试网上下载准考证流程及问题解答</p> <p _extended="true">每年内地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境内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 </p> <p _extended="true">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br _extended="true">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r _extended="true">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br _extended="true">1.报名时间和地点<br _extended="true">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br _extended="true">2.报名要求<br _extended="true">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br _extended="true"></p> <p _extended="true"><br _extended="true">&nbsp;</p> <p _extended="true">&nbsp;</p>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 )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 http://cpaexam.cicpa.org.cn )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 )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 http://cpaexam.cicpa.org.cn )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335323965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 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附件 :免试申请表 相关链接 : 2010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10年注会考试网上下载准考证流程及问题解答 每年内地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境内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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