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赋,姜乙是西周时期的一位诸侯他对周王应尽的义务有交纳租赋这一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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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姜乙是西周时期的一位诸侯他对周王应尽的义务有交纳租赋这一项吗
没有这项义务,而且也没有姜乙这诸侯,有战国时期的曾侯乙,他是姬姓诸侯,周朝诸侯义务有护王畿出贡赋,战时兵革。
田租是封建社会剩余劳动的主要表现形式,赋税是集中化的田租,基本上属于田租范畴之内的剩余劳动。两者在历史发展中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有一个相互交融的历程。 田租亦可称田赋。历代田赋名称有所不同。春秋中期后,土地渐变为私产,于是产生向臣属征收谷物的土地税。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初税亩 ”是征土地税的开始 。没有,他的义务有:派兵守护王畿 贡赋(不算是租赋哦)(就像是属国纳贡一样)
那时还没有地主土地所有制,是没有交租这一说法的。
2,租赋制度和租调制度的区别
两者没有区别,指的都是同一类税务制度。这是唐时实行的赋税制度,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
3,捕蛇者说的所有的一词多义告诉我谢谢
为 ① 动词——作,制成。“然得而腊之以为饵”。 ② 动词——做,干。“今吾嗣为之十二年”。 ③ 动词——写。“故为之说”。 已 ① 离去,意为医治。“可以已大风”。 ② 已经。“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 赋 ① 征收。“岁赋其二”。 ② 租赋。“孰知赋敛之毒……” 疠 ① 恶疮。“可以已……瘘、疠”。 ② 疫病,疫气。“呼嘘毒疠”。 入 ① 缴纳。“当其租入”。 ② 收入。“竭其庐之入”。 岁 ①每年。“岁赋其二”。 ②年。“积于今六十岁矣”。 甚 ① 很。“貌若甚戚者”。 ② 厉害。“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③ 超过。“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若 ① 好像。“貌若甚戚者”。 ② 你。“若毒之乎?” 毒 ① 怨恨。“若毒之乎?” ② 有毒的。“呼嘘毒疠”。 ③ 害。“孰知赋敛之毒……” 生 ① 使…活下去。“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 生活。“而乡邻之生日蹙”。 食 ① 吃。“退而甘食其土之有”。 ② si,饲。“谨食之”。 观 ① 看。“今以蒋氏观之”。 ② 考察。“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而: 黑质而白章:并列 得而腊之以为饵:承接 哀而生之乎:递进 而乡邻之生日蹙:转折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修饰 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转折 哗然而骇者:修饰 恂恂而起:修饰 弛然而卧:修饰 视其缶,而吾蛇尚存:承接 时而献焉:修饰 退而甘食:承接 熙熙而乐:修饰 余闻而愈悲:承接以以: 以啮人:假设连词,如果 以王命聚之:用 而吾以捕蛇独存:靠 今以蒋氏观之:根据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用来 以尽吾齿:来之: 永州之野产异蛇: 的 悍吏之来吾乡:取消句子独立性,不做翻译。 问之,则曰:代词,代指蒋氏 君将哀而生之乎:代自己,我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代指捕蛇这件事 以啮人,无御之者:代物,代指蛇咬后的伤势 言之,貌若甚戚者:代指前面的话语其: 当其租入:他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4,租赋是什么意思
租赋中国古代由国家强制征收的财政手段之一。即田租和赋税。田租是封建社会剩余劳动的主要表现形式,赋税是集中化的田租,基本上属于田租范畴之内的剩余劳动。两者在历史发展中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有一个相互交融的历程。 田租亦可称田赋。历代田赋名称有所不同。春秋中期后,土地渐变为私产,于是产生向臣属征收谷物的土地税。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初税亩 ”是征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魏晋南北朝 ,田赋都称田租 。以后则官田称租 ,私田称税。唐代有田租和地税,实行两税法后,田租及庸、调并入户税,地税和各种附加合并分为夏季和秋季两次征收。宋将唐户税与斛斗(地税)都按田亩征收,赋额增加。官田、民田税项均称赋,即官田之赋和民田之赋,这是官私田统称为田赋的开始。元代地丁征米粟,称税粮。明代官田和民田所征田赋,科则重轻不同。明中叶实行一条鞭法后,徭役、土贡等逐渐折征银两,并入田赋征收。清初又陆续将各项杂征并入田赋,自雍正年间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从此田赋成为主要的财政收入。辛亥革命后,又将漕粮、芦课和各种官田税课统称田赋。历代征收田赋连带各种附加的赋率有所不同,或征实物,或收银钱。 赋税,系强制征课,是古代国家赖以生存的重要经济统治手段 。 起源于春秋前君主从臣属 取得的劳役和实物贡纳。春秋时,周王室和诸侯国君对土地征发的财物称税,向臣属征发的军役和军用品称赋,也称军赋。春秋末年,各国军赋如丘甲、丘赋等也从田地征发 ,赋税逐渐混合 。秦 汉时期,军赋按人丁征收,田税按田亩征收。以后各代赋税通常是指按地、丁、户征收的土地税和户口税 。明代推行一条 鞭 法,已将赋、税逐渐合并。清代摊丁入亩,地丁合一,赋税实际上是田赋,是为狭义的赋税。对盐、铁、酒、茶等物,以及交易、牙行、典当、契约等的征课,一般称之为征权、杂税,属广义的赋税。至清末,赋税成为一切税课的总称。赋税的种类极为繁多,有军赋(兵赋)、更赋、九赋、人口赋等多种形式。
5,捕蛇者说一词多义
代词,毒蛇代词,粮食代词;补蛇这件事代词:我语气词:啊代词:这件事代词:毒蛇语气词:啊不明白欢迎来求助!望采纳,多谢了!为 ① 动词——作,制成。“然得而腊之以为饵”。 ② 动词——做,干。“今吾嗣为之十二年”。 ③ 动词——写。“故为之说”。 已 ① 离去,意为医治。“可以已大风”。 ② 已经。“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 赋 ① 征收。“岁赋其二”。 ② 租赋。“孰知赋敛之毒……” 疠 ① 恶疮。“可以已……瘘、疠”。 ② 疫病,疫气。“呼嘘毒疠”。 入 ① 缴纳。“当其租入”。 ② 收入。“竭其庐之入”。 岁 ①每年。“岁赋其二”。 ②年。“积于今六十岁矣”。 甚 ① 很。“貌若甚戚者”。 ② 厉害。“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③ 超过。“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若 ① 好像。“貌若甚戚者”。 ② 你。“若毒之乎?” 毒 ① 怨恨。“若毒之乎?” ② 有毒的。“呼嘘毒疠”。 ③ 害。“孰知赋敛之毒……” 生 ① 使…活下去。“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 生活。“而乡邻之生日蹙”。 食 ① 吃。“退而甘食其土之有”。 ② si,饲。“谨食之”。 观 ① 看。“今以蒋氏观之”。 ② 考察。“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译文:永州的郊野生长一种奇特的蛇,黑色的皮质,白色的花纹;它碰到草木,草木都要死掉;如果咬人,没有什么办法医治。然而捕捉到这种蛇,把它晒干用作药饵,可以用来治愈麻疯、手脚拳曲、脖肿、恶疮,消除坏死的肌肉,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当初,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两次,召募能够捕到这种蛇的人,让他捕蛇来抵他的租赋。永州的百姓争着干这差事。 有个姓蒋的,独自享受这捕蛇抵赋的好处已有三代人了。我问他,他却说:“我爷爷死在捕蛇抵赋这差事上,我父亲死在这差事上。现在我接着干这差事十二年了,有好几次差点儿死掉。”他说这些话时,脸色好像很悲哀。 我怜悯他,并且说道:“你怨恨干这差事吗?我打算去告诉主管官,让他更换你的差事,恢复你的租赋,你看怎么样?” 他大为悲伤,眼泪汪汪,说道:“您想哀怜我,让我能够活下去吗?那么我告诉您,我干这差事遭受的不幸,是远不如恢复租赋遭受的不幸的。要是先前我不干这差事,那我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住在这个地方,三代人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这六十年间,乡邻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窘迫,他们把田里的出产全部拿出,把家里的收入全部用尽,(也交不够租赋),只得哭号着辗转迁徙,饥渴交迫而倒毙在地,顶着狂风暴雨的袭击,受着严寒酷暑的煎熬,呼吸着带毒的疫气,常常是死去的人一个压一个。从前和我爷爷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绝了就是迁走了。联而我却由于捕蛇而独自存活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们这个地方,四外狂喊乱叫,到处骚扰毁环,气势汹汹,惊骇乡里,就连鸡狗都不得安宁啊。我心中惦记,起身看看那瓦罐,蛇还在里面,我又放心躺下了。我小心喂养蛇,到时候把蛇送上去交了差。回家后我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长出的东西,来过完我的岁月。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了。哪像我的乡邻们天天都有死亡临头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比起那些死去的乡邻已经是要晚了,我怎么敢怨恨这差事呢?” 我听了他的话更加痛心。孔子说:“残酷的政令比猛虎还凶暴。”我曾经怀疑过这话,现在从蒋氏的遭遇来看,孔子的这句话仍然是可信的。唉!谁知道租赋的祸害大大超过这种毒蛇之害的呢!因此,我为这事写了这篇“说”,以等待那些考察民情的人看到它。
6,详细解说古代赋役制度
★租赋制—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田租、算赋、口赋和兵役四项负担。 ?★租调制:主要实行于魏晋到南北朝。教材重点介绍了北魏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这里的“调”按户征收。 ?★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教材小字介绍,唐朝的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做“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两税法:为解决财政上的困难,780年唐政府接受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该赋役制度改变了过去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个大变革。 ?★一条鞭法: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叫做“一条鞭法”。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了下来。 ?★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清初雍正在位时期,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叫做“地丁银”。这样,自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被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中国古代赋役制演变的基本线索: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从景帝二年(公元155年)起,终汉一代田租基本是三十税一。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赋交钱币(在历史上,租、赋、税的概念又往往相互混用)。 ?曹魏时,战乱频仍,人口流移,官府籍簿散佚,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是为“户调”。户调又何以纳绢或布帛而不纳货币?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曹魏时将调以固定的赋税形式确定了下来,并按户征收,遂形成“户调”。 ?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唐朝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是: “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二斤,皆书印焉。凡丁岁二旬,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见《唐六典》卷三)郑樵在评价唐朝这种赋役办法时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见郑樵《通志·货一》)思考:唐朝的租庸调制与前代租调制有无本质区别?其主要不同在哪里?有何积极意义?从郑樵的评价材料中找出该制度对农民有益的证据。租庸调制自唐高祖李渊颁布,始成定制,后经唐太宗直至唐玄宗开元年间,一直承袭。开元之后,租庸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随之破坏,被两税法取代。 租庸调制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封建赋税形式,从内容看大致可分为三种: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形式。劳役是封建国家对农民的直接的人身控制和奴役,劳动者失去任何自主。在小农经济条件下,服劳役又直接影响农业劳动时间的适时安排。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即以庸代役,一方面使劳动时间增加,同时,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剥削量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主要是兴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诚如太宗所说:“今省徭薄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则其富有矣。”(《贞观政要·论务农》) ?租庸调制的局限性:租庸调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自然受到封建国家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限制。从阶级局限看,封建国家兴革赋税制度,适当减轻人民负担,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和加强对劳动者的更多榨取。因而,轻徭薄赋是有限度的,每当经济转机,生产发展之后,统治者的剥削也随之加重,结果阻碍了经济发展,激化了社会矛盾。从历史局限性看,它不可能超出赖以存在的生产力水平,并要受封建土地管理体制的制约。随着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租调制这一赋役制度就失去了历史作用和存在价值。 ?唐中叶产生的两税法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土地(均田制)关系变化的产物。它适应了当时丁口转移、商品货币经济有所发展的新情况。两税法有如下特点:(1)课税对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两税法将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扩大征税面,保证财政收入,这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2)征课内容:包括户税和地税。唐代征赋名目繁多,除租庸调外,后又有地税、户税、青苗钱等各种杂税。两税法则“置两税以总之”,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以一其名”,并规定,若有“此外敛者,以枉法论”。(3)课税标准:“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租庸调以丁为计算单位,贫富负担不均。而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4)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5)征课形式:“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租庸调制是“租出谷,庸出绢,调杂出缮纩布麻”。还有各种杂税杂役。两税法则先“定税计钱”,交纳时再“折钱纳物”,即所谓“定税之初,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这样,相对简化了纳税手续,便于国家计算征收。(6)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量出为入是中国赋税史上仅有的创见。两税法提出,“凡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而赋于人,”即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两税法实行的社会经济意义:(1)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2)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3)两税法以货币计算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两税法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明朝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一条鞭法的实行。1581年张居正在丈量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把嘉靖初已在福建、江浙、直隶、广东等地施行的一条鞭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条鞭法,也称“条鞭法”,其目的是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其具体内容有:(1)赋役合并,并部分“摊丁入地”。即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并在一起征收,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之中,把过去按户丁出办的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数摊派。至于摊派的比例,各地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以丁为主,有的地方以田为主,有的地方丁田各半,还有的地方全部摊入田亩中,但丁役摊入田亩的倾向是一致的。故称“一条鞭法”。(2)赋役征银,由地方官征收。田赋中除了苏、松、杭、嘉、湖等地仍收“本色”供皇室、官僚食用外,其余一律折收银两。差役把正德以来的力差、银差统一规定为以银代役。力差由官府雇人充当。赋役的征收,由地方官直接管理,废除了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的办法。(3)以州县为单位,把一切赋税、役法项合编起来,确定征收的总数。 ?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减轻了农民的一些负担,松弛了对农民的控制,有利于生产的发展。赋税统一征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与发展。 ?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朝,但也开始着手整顿赋役制度。为了有一个稳定的税收额,先是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因为以丁之多少为课税标准,会逼跑贫户,隐匿人口,岁收并不能确定;而丁银定额,就相对减轻了贫民的负担。这既减少了贫户逃亡,保证国家岁收,又给日后的“地丁合一”创造了条件。 ?在明以前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国家一直以土地和人丁为双重标准征税。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租佃关系的普遍化,土地买卖的加速,人口数量的激增及流民反抗的加剧,封建国家越来越难以束缚农民于固定的土地之上,直接向农民征收人口税(丁役银)更加困难,旧的标准很难维持下去。在康熙五十一年永不加赋,停止征收新增人头税的基础上,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沿革的特点: ①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② 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③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 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 ⑤ 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⑥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7,求文言文捕蛇者说第四段翻译
【译文】 永州的郊野生长一种奇特的蛇,黑色的皮质,白色的花纹;它碰到草木,草 木都要死掉;如果咬人,没有什么办法医治。然而捕捉到这种蛇,把它晒干用作 药饵,可以用来治愈麻疯、手脚拳曲、脖肿、恶疮,消除坏死的肌肉,杀死人体 内的寄生虫。当初,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两次,召募能够捕 到这种蛇的人,让他捕蛇来抵他的租赋。永州的百姓争着干这差事。 有个姓蒋的,独自享受这捕蛇抵赋的好处已有三代人了。我问他,他却说: “我爷爷死在捕蛇抵赋这差事上,我父亲死在这差事上。现在我接着干这差事十 二年了,有好几次差点儿死掉。”他说这些话时,脸色好像很悲哀。 我怜悯他,并且说道:“你怨恨干这差事吗?我打算去告诉主管官,让他更 换你的差事,恢复你的租赋,你看怎么样?” 他大为悲伤,眼泪汪汪,说道:“您想哀怜我,让我能够活下去吗?那么我 告诉您,我干这差事遭受的不幸,是远不如恢复租赋遭受的不幸的。要是先前我 不干这差事,那我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住在这个地方,三代人到现在,已 经六十年了。这六十年间,乡邻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窘迫,他们把田里的出产全 部拿出,把家里的收入全部用尽,(也交不够租赋),只得哭号着辗转迁徙,饥 渴交迫而倒毙在地,顶着狂风暴雨的袭击,受着严寒酷暑的煎熬,呼吸着带毒的 疫气,常常是死去的人一个压一个。从前和我爷爷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 中难得有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两三户了;和 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难得有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绝了 就是迁走了。联而我却由于捕蛇而独自存活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们这个地方 ,四外狂喊乱叫,到处骚扰毁环,气势汹汹,惊骇乡里,就连鸡狗都不得安宁啊 。我心中惦记,起身看看那瓦罐,蛇还在里面,我又放心躺下了。我小心喂养蛇 ,到时候把蛇送上去交了差。回家后我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长出的东西,来过 完我的岁月。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 子了。哪像我的乡邻们天天都有死亡临头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比起那 些死去的乡邻已经是要晚了,我怎么敢怨恨这差事呢?” 我听了他的话更加痛心。孔子说:“残酷的政令比猛虎还凶暴。”我曾经怀 疑过这话,现在从蒋氏的遭遇来看,孔子的这句话仍然是可信的。唉!谁知道租 赋的祸害大大超过这种毒蛇之害的呢!因此,我为这事写了这篇“说”,以等待 那些考察民情的人看到它。蒋氏(听了),更加悲伤,满眼含泪地说:“您是想要哀怜(我),让我活下去吗?那么我这差事的不幸,还不及上恢复我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啊。假使当初我不做这个差事,那我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累积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家里的收入全部拿去交税,(仍不够),只好(被苛税所迫)哭喊着辗转迁移,又饥又渴,劳累地跌倒在地上,(一路上)顶着狂风暴雨,冒着严寒酷暑,呼吸瘟疫气体(毒气),死去人的尸体一个个叠着。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现在十家中只剩不到一家;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家中剩下不到两三家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家中只有不到四五家了。(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逃走了。可是我却由于捕蛇这个差事单独活了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的家乡,到处吵嚷叫喊,到处冲撞破坏,(悍吏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间的气势,即使是鸡狗也不能安宁啊。我小心谨慎的起身,看看我的瓦罐,我的蛇还在,就放心地又躺下了。小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献蛇的)时候,把它献上去。(献蛇)回来(我)就可以有滋有味的吃着我的土地上生产的东西,过完我的岁月。我一年里冒着死亡的威胁只有两次;其余的日子都能快乐地渡过。哪里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冒死亡的威胁!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比起我的乡邻们就已经(死)在(他们)后了,又怎么敢怨恨(捕蛇这件差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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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赋 姜乙是西周时期的一位诸侯他对周王应尽的义务有交纳租赋这一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