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纲5常是谁提出的

最早见董仲舒

3纲5常是谁提出的

2,三纲五常是什么 时候定的

三纲、五常: 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三纲五常是什么 时候定的

3,三纲五常

这是汉朝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
好象是清朝的吧

三纲五常

4,谁是董仲舒

他是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士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出生年代(前179一前104)中国汉代思想家,政治家。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 134),董仲舒在著名的《 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其后,任江都易王刘非的国相10年;元朔四年(前 125),任胶西王刘端的国相,4 年后辞职回家。此后,居家著书,朝廷每有大议,令使者及廷尉就其家而问之,仍受武帝尊重。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依据,将周代以来的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结合起来,吸收法家、道家、阴阳家思想,建立了一个新的思想体系,成为汉代的官方统治哲学,对当时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给予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补充1点 "三纲五常"就是他提出来的

5,三纲五常指的是什么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信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是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 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份。“三纲五常”的形成与发展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纲五常之说,起于董仲舒,完成于朱熹。但是董仲舒没有将“三纲”和“五常”并提连称,首次并提连称的是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宋朝时期,“朱熹发展天理说,把“三纲五常”与“天理”联结在一起,他认为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展开,是“天理”体现于社会规范的当然的产物,是永恒不变的协调社会关系的妙药”,至此,朱熹的“理一分舒”论便成为社会生活秩序的规范了。“三纲”与“五常”的涵义三纲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 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 臣下的 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三纲: 君臣义, 父子亲, 夫妇顺。《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五常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1)五常: 仁、 义、 礼、 智、 信。五常又称“ 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语出《 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唐] 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2)五常: 据说指“五伦”, 古人所谓 君臣、父子、兄弟、 夫妇、朋友五种 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6,三纲五常是谁提出的

演变董仲舒的“五伦”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三纲”“六纪”汉-班固(32~92)撰《白虎通义》中国汉代讲论五经同异,统一今文经义的一部重要著作。《白虎通义》总结了两汉经学的成果,集两汉今文经学大成之作,主要内容为记述白虎观会议关于经学之议论,大部分为复述董仲舒的学说及基本观点,并有所发挥。并提出了“三纲”、“六纪”的伦理金条,“三纲”是“署为数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为“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认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六纪”是从“三纲”而来,是“三纲”之纪,把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说成合乎天意的、永恒的自然关系。《白虎通义》以三纲五常为核心构建了一整套神学目的论和政治伦理思想体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充分体现出来,在东汉时期实际上起了法典作用。朱熹“三纲五常”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孔丘 孔子
西汉董仲舒提出,到了宋代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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