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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周庄狗咬人事件

坚定不移地支持禁狗令!狗是灾难的象征。狗经常咬人闯祸。养狗经常引起激烈的矛盾!养狗是为了个人的无聊爱好无耻侵犯别人的利益!老百姓都非常憎恨吃饱了没事做的养狗人!养狗是一种害人害己的陋习!有良知的人都反对养狗!
不明白啊 = =!

昆山周庄狗咬人事件

2,狗咬人事件

由赵某承担,虽然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此案中蒋小姐具有的免责事由。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狗咬人事件

3,狗咬人事件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扩展资料:养狗不牵绳犯法吗?民法典明确了!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801452
法律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方损失合理部分应由你赔偿。
只要能证明咬人犬只的主人就可以要求其负责

狗咬人事件的法律责任

4,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黑砖厂狗咬人至死

西部网讯 (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 黄祥 白晶晶) 有村民给我们反映说,长安区鸣犊镇经常发生没拴的恶犬出来伤人的事件,今天,恶犬们又出来咬人了,甚至还夺走了一条人命。  在长安区鸣犊镇吊钟沟村,今天早上8点多钟的时候,一名60多岁的村民在自家地里干农活的时候,遭到了烈犬的袭击。  死者亲属: 我妈早上要出来干活,我开始不让,她硬要去,我还没赶到,就接到我妹的电话,说我妈被狗咬了。  死者衣物碎成多片 散落20多米  记者看到,事故现场惨不忍睹。死者的一只鞋落在一边,衣服被撕成一片一片的,到处散落着,身体被拖移的痕迹有20多米长,麦地里也有整片整片的血迹。  死者亲属: 头都被咬了个洞,身上都抓烂了。  民警赶到现场,正在勘察,大家不禁想问,到底是谁家的狗,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跑到别人的田地里来咬人呢。  村民: 是砖厂里的狗,五六只呢。整天咬人呢。  就在今天,这些狗咬伤的不止一个人,村里还有位刘阿姨,早上也被狗咬伤了。  村民: 把我的羊咬死了,我护羊去了,结果把我也咬了,我赶紧喊人,人来了,狗跑了。  砖厂属非法 竟是村支书家开  村民们说,因为砖厂就开在村里大家每天下田耕地的必经之路上,现在大伙儿就是大白天也不敢自己走过这条路,那么,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砖厂养着一些什么样的狗呢?  事情发生后,吊钟沟村的村长很快赶到了现场。  记者:大家说,经常有狗咬人的事件。。。  村长:有的。  记者:砖厂有证没。  村长:没有?  记者:开了多长时间?  村长:3年?  记者: 为什么不取缔?  村长: 这是上一任留下来的问题。  记者:你上任几年?  村长:我08年来的。  记者: 接下来怎么办?  村长:看上面的意见。  现在我们就来到了村民嘴里所说的距离出事地点200多米的这个黑砖厂,我们看到这个砖厂的规模还不小,这会儿依然有工人在厂里忙碌着。刚才我们了解到,厂里确实养有烈性犬。  记者:狗有几只?  厂长:四五只。  记者:平时拴着没?  厂长:拴着呢。  记者:今天呢?  厂长:今天那会谁说是要给狗挪窝呢,就把它拴到上面去了,结果不知道咋回事,可能把铁链咬开了。  记者:那今天就是没拴?  厂长:拴了,咬开了。  在砖厂里本来拴狗的地方,记者并没有见到这几只狗的踪影。同时,我们还了解到,这个砖厂是吊钟沟村支书家里开的。  村民: 砖厂人都是有钱人,我们原来去找过,人家还骂呢。  患有半身不遂老伴儿 今后谁照料成难题  现在我们来到了出事女主人的家里,她和70多岁的老伴儿就住在我身后这间房里,夫妻俩可是说是相依为命。现在瘫痪在床的老伴儿还不知道亲人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死者亲属: 老人有高血压。  家里的孩子都在外面打工,只有周末才回家看看,现在出事儿了,让人担心的是,以后谁来照顾老人。恶犬咬人是可恶,但反过来我们想想,这个不拴恶犬存在在村里多年的黑砖厂是不是更可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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