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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5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5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这个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这个制度受到破坏,人民当家作主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由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实现依法治国,由人治走向法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必由之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体就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治国,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治国。国家事务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而不是个人意志决定,这是中国实现法治的重要标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是什么

2,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国家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国梦”凝聚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民族复兴的希望!“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如果国家不富强,就会被人欺侮;民族不复兴,就无颜担当龙的传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简单地重寻昔日的荣光,而是要让曾经饱受列强欺侮,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到本世纪中叶成为文化繁荣、经济发达、政治昌明、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梦的最大特点就是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作为一个命运的共同体,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梦想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中国梦的实现,任重而道远。“有梦就有蓝天,相信就能看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努力作为,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这是在党的十八大中,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对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提出的倡导。国家层面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公民层面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几个层面

三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三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是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个层面之间是互相联系的,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统一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分为三个层面,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为几个层面

4,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基本原则是

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由列宁最早提出,概括地说,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按照我国先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基本原则有:(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 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因为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的。 ②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它的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 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每个民族在全国人大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参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的人大中也要有该民族的代表。 全国人大设民族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民族事务方面立法或者作出决定;国务院设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管理全国民族事务的机关。 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三方都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在有一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还设立了民族乡。 《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在诉讼过程中应尊重少数民族使用本民簇语言文字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三)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在国家机构中具体体现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组织和建立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所有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有法律依据;并且各种国家机构都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国家权力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同级其它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责任制原则 每个民族在全国人大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参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的人大中也要有该民族的代表。 全国人大设民族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民族事务方面立法或者作出决定;国务院设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管理全国民族事务的机关。 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在有一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还设立了民族乡。 《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在诉讼过程中应尊重少数民族使用本民簇语言文字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五)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①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一切立法和决策活动都要从最大多数人的最高利益出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②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③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④倾听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精简、效率和反腐倡廉原则 ①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②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③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 ④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⑤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罢免,在录用、提拔干部时采取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腐败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清除出国家机关。(七)坚持党对国家机关领导的原则 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是通过党对国家机构的领导来实现的。 ①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②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③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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