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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1要式行政行为2行政不当

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 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主要指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它是专门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行使而言的.

名词解释1要式行政行为2行政不当

2,请问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和非要式。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非要式行为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达了意思就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口头通知 等等

请问什么是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3,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方式,条件,标准等做了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4,行政许可为要式行政行为什么是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指必须有一定的(书面)形式,这区别于不要式行为。 书面VS口头。懂了吧!
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票据行为就是法定要式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如法律规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综合起来说就是:如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就称为要式民事行为。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法律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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