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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财政是通过什么实现的财政分配的主体是什么

实现渠道是国家预算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税收 国家
是通过(政治权利)实现的,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

国家财政是通过什么实现的财政分配的主体是什么

2,财政分配的对象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因为财政是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是由国家来组织的,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体现在:财政分配以国家为前提;在财政分配中,国家处于主动的、支配的地位;财政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集中性分配。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中的剩余产品。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这种需要属于社会公共需要,即保证执行国家职能的需要,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兴建大型公共设施,发展基础产业等。

财政分配的对象

3,财政分配的客体是cvm的哪一个

分配活动是人作用于物的活动,因此,财政分配不仅有主体,而且还有客体,否则财政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不成其为分配。财政分配的对象或财政分配的客体是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 社会总产品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的总和,是国家满足其实现职能的公共需要的基本收入来源。社会总产品首先要在物质生产部门和企业里进行初次分配,因为企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起点和基础,只有企业能够生产和提供社会产品,所以在企业进行初次分配中,首先要在社会总产品中扣除补偿生产资料的耗费(相当于C的部分)和以工资形式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相当于V的部分),然后剩下的企业纯收入(盈利相当于M的部分),成为财政收入分配的主要对象。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指财政分配的对象。纳入财政分配的不可能是社会产品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财政分配的客体是cvm的哪一个

4,判断题 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税收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

选国家 1、税收的特点: 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 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M,不能课及C(生产资料)和V(劳动者报酬)部分; 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所谓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可以制定税法的主体 地方立法机关 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再次,税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从狭义上讲,税法指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其中,无偿性是其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看,调节经济是其重要方面。法以其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5,财政分配属于什么范畴

财政的定义 国家为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在中国,对财政这一范畴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财政是由国家分配价值所产生的分配关系,这种价值分配,在国家产生前属于生产领域的财务分配,在国家产生后属于国家财政分配;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而产生的分配关系,它不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随着剩余产品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三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概念当然有所延伸和发展。如果简略地概括财政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从实际工作来看,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或政府)的职能。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也可以理解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但这里的“分配”应理解为广义的分配,既包括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包括个人收入的分配。应当指出,简略的定义,并非科学的研究方法,难免有以篇概全之弊。还应指出,说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收支活动,是就财政一般而言。但任何社会和国家的财政活动,都体现政府与其他经济主体以及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在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国家则具有不同的性质,这是不同社会和不同国家的财政的特殊性。完整的财政概念,应是财政一般和财政特殊的统一。
经济范畴

6,如何理解财政分配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分配

国家分配论就是国家财政论政府经济,是一种与企业、个人经济活动相对应的经济行为,即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经济管理。其中,政府财政分配及其提供公共服务在政府经济活动中居核心地位。追溯政府经济的历史,政府财政收支雏形,可从原始社会满足氏族部落公共需要的祭祀、防卫等活动算起,正式的政府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了国家,有了政府,便产生了政府经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政府经济活动: 1、政府经济的主体 政府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即狭义的政府,也就是国家行政机构。政府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主体,其行为与企业、个人相比,存在根本区别。企业、个人经济行为是追求私人利润的最大化,而政府经济以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府经济活动是市场供求平衡的重要条件,如从市场主体角度分析,则政府是市场上最大的买主,一定时期内政府采购总额、采购商品和劳务的结构,对市场供求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2、政府经济的客体 政府经济的客体是参与部分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并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企业、个人经济活动,是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供给,而政府经济是以财政收支为核心,实质上是一种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宏观管理。政府机构不直接创造任何物质财富,政府财政收入来自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税收,构成支出所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集中的财力多少。 3、政府经济的形式 政府经济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政府收入、政府支出以及宏观经济管理。与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活动不同,政府经济是以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履行政府职责,并以收支为基础开展宏观管理,即对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有效调控。 4、政府经济的依据 与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相比,政府经济的依据是社会公共权力。政府之所以能够强制地、无场地、固定地征收税收等收入,满足其支出需要,就是因为政府是公共权力机关,掌握着法律等强制手段,对违规者予以处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政府经济的目的 政府经济活动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通过教材有关章节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活动就是为了解决企业、个人不能或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克服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于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目的有根本区别。 通过对政府经活动的描述,我们就可以概括政府经济学的基本含义。即政府经济学是专门研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管理规律的学科。任何一门学科,必须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政府经济学也不例外。研究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及其宏观管理,就使政府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科产生了明显的分野。 一般认为,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以后,政府经济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当代政府经济学,无论学科体系,还是研究方法,都取得了长足发展楼主中秋快乐!!!
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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