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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怎样区分字面定义我看不懂不

财政直接支付,就是每次需要钱的时候到国库部门申请支付,国库直接从国库银行直接支付,而授权支付就是国库直接授权给财政,财政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直接支付款项。这是财务会计里面的解释。大概就是这样。

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怎样区分字面定义我看不懂不

2,预算单位如何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详实填制《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经复核后,打印并加盖预留印鉴送县代理银行。3.预算单位根据县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联并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预算单位如何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3,财政授权支付的注意事项

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管理中需注意的问题:1.授权支付额度在一年内可以累计使用,原则上预算单位只能在本月份累计用款限额内开具支付令,不可以提前预支下一个月的授权额度。2.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一张支票对应一个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令时,要完整、清楚,不得涂改。3..不能签发支付结算凭证的前提。代理预算单位不得签发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代理银行收到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应当通知预算单位补填,确实无法通知预算单位而造成垫付资金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支付利息。

财政授权支付的注意事项

4,授权支付的问题

1,地方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地方财政预算单位按照地方财政部门的授权,向中国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中国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地方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之内,将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2,财政局相对的是所付商户。 办理流程: 1,地方财政预算单位经地方财政部门审批后,在开户行开立零余额账户。 2,预算单位需要向收款人支付款项时,向开户行签发支付指令。 3,经银行核减该单位额度后,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5,什么叫财政直接支出财政授权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工程采购支出在这两个方式里都适用。具体那种方式要看申请的款项转给谁。 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区别的收款人是不同的,直接支付方式下收款人就是你的实际支出的收款人,授权支付方式下收款人是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支出转给收款人。 举个例子,比如A单位是预算单位,B单位是卖工程物资的,现在发生了一笔工程物资支出,A单位向财政厅申请这笔款项,如果是直接支付方式那么财政厅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把钱转到B单位去;如果是授权支付方式那么财政厅通过零余额账户把钱拨到A单位,A单位在根据实际支出从国库支付系统里通过零余额账户把钱转到B单位账上。
目前,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全国还不太统一。 从界定上,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应是指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较多地方明确的项目含:(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二)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三)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四)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六)其他零星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一些地方也有将外事经费、研究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机电设备购置等列入授权支付范围的。

6,财政授权支付是什么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一)财政授权支付流程财政授权支付运作流程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二)财政授权支付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就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在支票的"附加信息"栏或者在汇兑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填写一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作为支付指令。 代理银行根据这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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