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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土地增值税

(1)扣除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5000+150=5150(2)扣除的开发费用=(5150+3500)*10%(3)扣除的有关税金=15000*5 .5%(4)扣除的其他费用=(5150+3500)*20%

税法土地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的定义法是怎么样的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 。   需要知道增值额,才可以算,增值额并不等于收入,你要先计算增值额,进项税发票金额减去销项税发片金额是增值额。然后你自己套用公式就可以了
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309.6-58.8=250.8万元

土地增值税的定义法是怎么样的

3,土地增值税征收方法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征收方式有核定和清算2种,核定就是固定一个率,除非特殊情况不做清算。预征就是预先核定警戒增值率,最后还需清算,预征率肯定低于核定征收率。不同房型有不同的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原则上一定要清算,达到85%以上销售的或者视同销售的必须清算。

土地增值税征收方法有哪些

4,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哪年发布哪年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发布日期为: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争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5,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征收的两种方式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6,土地增值税计算

1.6000*0.05=3002.6000*0.05%+(2000+800)*0.005%=3.143.(1)开发费用=(2000+800)*4%+(800+1500)*5%=227 (2)加计扣除=(800+1500)*20%=460 (3)营业税金及附加=300*(1+0.07+0.03)=330 扣除项目=800+1500+227+330+460=3317 增值额=2683 增值额/扣除项目=0.8089 因为0.8089介于0.5和1之间,所以可知所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土地增值税=2683*0.4-3317*0.05=907.35本题需注意的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1.印花税的计算不要忘记借款部分。2.本题为房产开发,印花税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3.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所以本题直接用银行贷款利率。4.不要忘了加计扣除。
解:(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转让收入=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120-10)+(500+1500)×5%=110+100=21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000×5%+25=250+25=27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500+1500)×20%=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500+1500+210+275+400=288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5000-2885=211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115÷2885≈73.3%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定义法:2885×50%×30%+2885×(73.3%-50%)×40%=701.63(万元)  公式法:2115×40%-2885×5%=701.75(万元) 。分析: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未超过300%的部分,税率为50%;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部分,税率为60%;为简化计算方法,可以采用速算扣除率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2)税额的计算  ①增值额=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②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③反查表:找到适用的税率,以及速算扣除率  ④具体确定应纳税:  定义法:分段计算其和  公式法:应纳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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