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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职级并行升职和升级有何区别

“升职”和“升级”有何区别呢?让我们从4个方面来了解一下。在性质上有区别“升职”和“升级”,首先在性质上有区别。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升职”晋升的是领导职务,属于是公务员领导系列。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肩负领导职责。如果一名公务员,只有职级没有职务,需要根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也就是说,在体制内,一名职务是正科级领导干部、职级是主任科员的公务员,今后有可能指挥一名没有担任领导职务、但是职级是调研员的公务员开展工作,这种情况,在基层是完全可能出现的。在能否破格提拔上有区别对于公务员的职级晋升,新公务员法第49条明文规定,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不得越级破格提拔。对于公务员领导职务,公务员法第45条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也应当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但是,如果一名公务员,能力特别突出,特别能够担当大任,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破格提拔,还可以越级晋升。破格提拔和越级晋升有何区别呢?破格提拔就意味着,在没有达到年限的情况下就可以提拔。越级提拔意味着,如果一名公务员,现在是一名正科级干部,可以直接越过副处级干部这一级,提为正处级干部。在晋升年限上有区别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如果职级晋升,通常情况下,需要在现在的职级上工作年限达到两年以上,才有资格晋升一级。也就是说,从二级科员晋升到一级科员,至少需要间隔两年,从一级科员晋升到四级主任科员,同样至少需要间隔两年。在公务员领导职务的提拔上,有的是两年,有的是三年。比如,从副科级领导干部晋升为正科级领导干部,至少需要间隔两年。从正科级领导干部晋升副处级领导干部,至少需要间隔三年。但是,刚刚我们说过,因为领导职务的晋升可以破格,这就导致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提拔,有可能少于规定的两年或三年时间。在待遇上有区别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的待遇,都是由他所担任的职务或直接决定。通常情况下,在职务和职级大致相当的情况下,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收入待遇更高。这也是为什么,在公务员体制内大家都想当领导,这意味着实实在在的收入。

公务员职级并行升职和升级有何区别

2,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职级是指公务员的等级,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一、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二)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相应高。(三)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把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二、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1、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2、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3、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4、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5、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任职年限”: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比如,上海崇明县、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这个范围。扩展资料: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参考资料: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务员职级是什么意思

3,公务员一定是五年晋升一个级别两年晋升一个档次吗

从国发[2006]22号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及 国人部发[2006]58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得知,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执行职级工资制。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其中级别工资又分为级别和级别档次。我们都知道,工改后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五年晋升一个级别,两年晋升一个档次,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正常晋级晋档。就说正常晋档吧,我们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在08年、10年、12年这样的年份晋升档次,因为刚好相隔两年。但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是职务变动、正常晋升级别、滚动级别等原因可能会引起超档差的情况发生,从而引起档次的起始考核年限重新计算,最终导致不按照两年一次的规律变动。同样的道理,由于职务变动,变动一个职级,但是晋升了两个级别的,级别的起始考核年份也会重新计算,从而导致五年一次正常晋升级别不按照原定年限变动。这里可能有朋友会有疑问,职务晋升不是就近就高晋升一个级别吗,怎么会变动两个级别呢?原因就在于每个职级他是有一个级别范围的,比方说乡科级正职的最低级别为22级,如果副主任科员原级别为24级,晋升为主任科员的话,就不能就近就高的定级到23级,而应该定级到乡科级正职的最低级别22级,这样就出现了晋升一个职务层次,变动两个级别的情况,其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份就会从任职当年起重新计算和起考。 下面给大家具体看个例子。 例: 某人,学习及任职简历如下: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大专毕业,2003年7月见习期,2004年7月任科员,2007年12月副主任科员,2011年1月任主任科员。 此人2006年6月30日为在职在编员工,应该进行06年工资套改。截止工改时,工龄4年,未计入工龄的大专以上学习年限3年,套改年限应该计算为7年。截止工改时任科员3年,套改结果为26.2,级别和档次工资的起始考核年份均从2006年开始计算;工作到2007年1月时,达到了滚动级别规定的年限,滚动一个级别为25.1,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份从2007年起重新计算;2007年12月,职务晋升为副主任科员,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定级为24.1,从2008年1月起执行新工资,由于25.1到24.1的工资差额大于25.1到25.2的工资差额,即超档差,所以档次的起始考核年限应该从任职当年(即2007年)起重新计算,所以原来应该2008年1月晋升档次改为2009年1月晋升档次,成为24.2;2011年1月两年一次晋升档次后为24.3;2011年1月晋升为主任科员,就近就高定级为22.1(因为乡科级正职的最低级别为22级),由于变动了一个职务层次晋升了两个级别,所以级别起考年限从2011年重新计算,原本2012年进行的五年一次晋升级别改为2016年,另外24.3到22.1的工资差额小于24.3到24.4的工资差额,没有超档差,所以档次的起始考核年限不变。2013年1月晋升档次为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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