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哲学中的诡辩论是什么

举个列子 世界有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但都不是人,人就是人,男人当然不是人,所以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都不是人,所以楼主也不是人。呵呵.在西方哲学中,赫拉克利特被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他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人不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流”。这句话的意思是形容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万物皆流,无物常住”,当你第二次踏进河流时,遇到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河水,而是新的水流。这句话可以看作是朴素辩证法的典型语言。据说,赫拉克利特有个弟子名叫克拉底鲁,他进一步发挥老师的这句话,仅仅改动了一个字就把它变成了诡辩论。他的话是:“人一次也不能迈进河流”。两次变成一次,话的性质就完全变了样子。按这句话的意思,既然一切都在变化,在你想要、但还未曾踏进河流之时,河已经变得不是河流、你也变得不再 是你了,一切都不存在,也就没有迈进河流这件事。事情果真变化得如此之快,那就连他说这句话也要划上问号了,因为那样一来,世上就不再是“无物常住”而是“无物存在”了。把辩证法转化成为诡辩论就是这样的容易!中国古代哲学的这类诡辩事例也很多,甚至比西方的还要典型。事物的同与异、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总是相互联结而存在的,只要是离开了“对立统一”,无论把哪个方面绝对化都会走向诡辩。像人们熟悉的惠施与公孙龙关于“合同异”、“离坚白”的辩论,那些所谓的“白马非马”、“犬可以为羊”、“马有卵”、“卵有毛”、“狗非犬”、“白狗黑”、“鸡三足”、“火不热”、“目不见”等等听来十分怪异的论断,就是通过扭曲对立面的同一关系得出来的。在这里辩证法与诡辩论不过毫厘之差。

哲学中的诡辩论是什么

2,什么是诡辩论

诡辩论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什么是诡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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