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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与增值税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联系: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 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区别: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参考资料: http://www.dongao.com/zckjs/fxzd/201111/58369.shtml

消费税与增值税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2,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兄弟 这个区别可大了 一个是价外税 一个是价内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3,消费税与增值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是: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即不是所有企业都要缴纳的;增值税课税对象是一般纳税人所有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在所有销售物品和取得收入方征收(工业和商业均征收);消费税不可抵扣,增值税可抵扣。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纳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纳销售数量×比例额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不是都是最后消费者承担的?不一定,要看企业定价原则,但大部分企业会把税金考虑到销售价格中去的,也就是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销售价格是含消费税吗?是的。消费税是价内税,即税金包含在商品价格中。
1、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2、税收具有转嫁性,所以你说“都是最后消费者承担的”也不算错3、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销售价格是含有消费税4、销项税额是买方承担,到最后,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当然由消费者承担
1含义和对象比较 A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B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 A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简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7%、13%; 小规模纳税人:3%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B 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只要是税都是消费者承担 都含在价款里的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销售价都是不含税的
消费税只针对部分消费品进行征收,增值税一般对销售货物的销售方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都是间接税,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消费税只在生产并销售的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在每个销售环节都要对增值额征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款和税款单独分开来;消费税是价内税,价税内包含着消费税(只有消费品才有的)。
在公允价值明确的情况下,计税是依据公允价值的而公允价值作为税基增值税=500万x17%=85万 作为价外税,它的含税价格是=500万+500万x17%=585万消费税=500万x10%=50万 消费税的50万是包含在500万里面的所谓价外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不包含的税增值税分录: 借:应收账款 585万 (500x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85万 (500x17%)消费税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万 (500万x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万 (500万x10%)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是这样的

消费税与增值税

4,请论述增值税和消费税有何异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3、视同销售销售额(消费税条例中称为“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  ①(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②(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最近时期/当月价格  (2)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定额税率(从量税率)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2)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7、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投、抵、换)  增:无特殊规定  消: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8、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不征消费税  (2)非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征消费税  9、包装物押金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  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  确定适用税额。  10、出口退税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并退税(免、抵、退计算方法)  消: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  消:免税  (3)外贸企业  增:退税  消:退税  11、销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12、纳税期限——两者相同  13、纳税地点  增: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未向销售地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  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报关地  (4)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开具外管证  消:  (1)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2)到外县(市)销售——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报关地  14、会计分录  增: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消: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纳税环节  增:道道征税  消:只征一道  16、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A、分别纳税主体,对于消费税,委托方负有纳税义务(却不是由委托方自己来计算、  申报、完成纳税义务),由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缴这  个概念)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认,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  B、对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时按本帖第6点确定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C、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的,并不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委托方按如下顺序计算应被缴的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公式计税。  D、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  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处以代收代缴税款  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3、视同销售销售额(消费税条例中称为“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 ①(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②(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最近时期/当月价格 (2)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定额税率(从量税率)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2)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7、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投、抵、换) 增:无特殊规定 消: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8、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不征消费税 (2)非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征消费税 9、包装物押金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 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 确定适用税额。 10、出口退税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并退税(免、抵、退计算方法) 消: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 消:免税 (3)外贸企业 增:退税 消:退税 11、销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12、纳税期限——两者相同 13、纳税地点 增: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未向销售地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 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报关地 (4)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开具外管证 消: (1)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2)到外县(市)销售——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报关地 14、会计分录 增: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消: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纳税环节 增:道道征税 消:只征一道 16、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A、分别纳税主体,对于消费税,委托方负有纳税义务(却不是由委托方自己来计算、 申报、完成纳税义务),由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缴这 个概念)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认,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 B、对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时按本帖第6点确定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C、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的,并不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委托方按如下顺序计算应被缴的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公式计税。 D、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 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处以代收代缴税款 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增是价外税,消是价内税,即计算消费税的售价中应包含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商品一定要征收增值税,但征收增值税的商品或劳务不一定要征收消费税,也就是说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只是部分商品(多为奢侈品)而不包括劳务.消费税的核算有定额和定比例两种

文章TAG:增值  增值税  消费  消费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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