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一般来说坏账都是怎么处理的啊

这个是没有关系的.你们就把其他应收款转入坏账准备.至于坏账准备年末时你们就按你们规定的比例计提.依你说的看.肯定是要补提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不过本期发生的坏账要上税务机关去批一下.不然会被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

一般来说坏账都是怎么处理的啊

2,资产清查报告中坏账准备怎么处理

实际已经发生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不能收回的金额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录:借:坏账准备贷:其他应收款已冲销的坏账后期又收回的,应恢复相应账面金额:借:其他应收款贷:坏账准备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同问。。。

资产清查报告中坏账准备怎么处理

3,职工个人借款成为坏账该如何作会计处理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先借:坏账准备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税务批准后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 贷:坏账准备 2000

职工个人借款成为坏账该如何作会计处理

4,银行是怎么处理坏帐的

银行呆滞与坏账指的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帐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一、坏帐  呆账也可能收得回也有可能收不回,一旦被确认为是坏账了一定就是收不回来的款项了。  1、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呆帐  原则上是欠款3个月以上的叫呆帐,(但每个企业都不同,视情况而定,总之是短于3年的。)  企业发生呆坏帐流程是这样的:  正常债务发生3个月以上变呆帐;3年以上或债务人破产死亡等原因变坏帐。
银行的坏账是指贷款收不回的现象,在目前来说划分为这五个级别: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银行一般采用备抵法核算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当确认为坏账是:会计就做账,借:贷款损失准备贷:逾期贷款予以注销坏账,当注销时要经上级批准,才可以.
这个问题难度比较大哦,因为对于银行的坏帐呆帐处理本身目前就有很多专门的学者在研究,所以我只能告诉你,目前在银行内部可能存在几种方式,比如资产核销,不良资产出售,资产重组等
做不做坏帐是由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来确定的,也要根据银行本身的坏帐核销规定来处理的,也不是说某个人可以随意决定的。就算是坏帐,银行还是有追索的权利,并不是做了坏帐就不追索了。在借款合同中一般会列明合同终止的条件,比如借款人死亡或失踪等,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能力偿还了。但这还是要由法院做出判决的。现在能做的就是和银行协调还款,要不就找个好律师准备打官司,顺便尽快转移债务人的财产。

5,坏账准备期末处理方法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处理方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是计提吗?应该是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中,而不是“转入”。
新准则下(2006年 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准备时,直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年末时候,重新评价资产项目,进行调整。旧制度下(2002 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年末也需要重新评价资产项目,进行调整。

6,对于企业的坏账准备应怎样处理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实际发生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以前年度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或直接记: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期末按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坏账准备余额,其与坏账准备账户余额比较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或: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实际发生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首次计提:按照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以后各年: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持续降低的,按照继续降低的金额补提坏账准备,做与第一步相同的分录。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恢复增加的,在不超过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范围内做与第一步相反的分离,即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以此类推。
计提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以前年度的坏账时: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收账款
  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由于两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一些差异。目的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坏账准备的处理的差异。笔者就坏账准备从计提方法、计提范围、计提数额、比例等方面,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作一比较。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除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   一是比例不限,二是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同时对滥用会计政策做出规定: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不能滥用,不能以谨慎性原则为由计提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 《办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下面,笔者对此以实例来进行说明。   A公司会计上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50万元。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0万元,包括关联方往来100万元,会计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   会计处理:2005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00×3%=180万元,由于坏账准备的年初数小于本年应计提数,应按其差额(180-150=30)补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30   贷:坏账准备30   通过上述处理,使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保持在本年应计提数180万元。   税务处理:本年末按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数额,(6000-100-5000)×5‰=4.5万元,纳税调整30-4.5=25.5万元。   通过上例,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180万元,是按照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在提取时应注意与年初坏账准备余额相比较,本年应计提大于年初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反之应冲回。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时,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关联方往来,计算出当期应计入费用的数额,然后与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并已计入当期费用的数额相比,依此来确认本年的纳税调整额。
根据应收账款的余额计提坏账准备

文章TAG:坏账  怎么  处理  一般  坏账怎么处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