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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哪几次大的改革及其具体内容

法律分析:1、第一次大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2、第二次大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3、第三次大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4、第四次大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哪几次大的改革及其具体内容

2,中国公务员制度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一、建立健全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更新机制。当前我国录用公务员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像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考核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不能作为奖惩的准确依据;现行的“低工资高就业”政策,不足以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而且工资内部结构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公务员队伍的“进口”日渐扩大等。有效改进这些状况,必须充分落实“竞争上岗”, 制定《考绩法》和坚持“因职求人”“凡进必考”的原则。二、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使得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用法律规范公务员行为、依法保障公务员的权益。为此,提高立法层次,健全单项配套法规,成了公务员制度完善的首要前提。建立系统完备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使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意义非凡。而国家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涉及职业、经济、政治、法律权益保障。三、不断加强配套立法构筑整体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四、尽快制定出台《编制法》,使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五、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考录规定》,使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六、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使公务员回避制度进一步法制化。七、不断加强法律建设夯实反腐基础,进一步纯洁公务员队伍八、深化改革,尽快完成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一个完善的、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使经济活动市场化,尽力削弱或消除权力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九、完善监督体制。腐败是权力的异化,绝对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十、道德制约手段主要有:(1)通过利益分析,对政府官员有无腐败可能作出判断,促使政府官员养成廉洁习惯;(2)通过新闻媒介等舆论作用对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压力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3)培养广大公务员的廉洁意识,自觉形成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道德意识。同时,由道德修养的加强进而建立广大公务员自觉自愿的政治责任感。十一、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全体公务员法制教育学习,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中国公务员制度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3,公务员改革都有哪些

如今,关于公务员的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以下为关于改革的一些事情,供参考:一、涨工资关于公务员薪酬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大家所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地方的公务员的工资都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理论上,公务员的工资会每一个或者每两年上调一次。对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其实是重在优化工资结构,建立一套完整的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工资能够合理的增长。二、养老金并轨工作之后,最关心的便是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务员也是如此,虽然刚刚开始工作,但不少的同学还是会比较关心自己的福利待遇的问题。在进行改革之后,公务员也将开始缴纳养老金,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8%。缴纳养老金,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负担,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项很好的制度,它解决了公务员辞职之后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公务员队伍顺畅流动。三、多通道晋升在如今的公务员的机制中,想要晋升是非常的难的,针对此类现象国家国办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由低到高设置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公务员任职年限达到分别达到8、12、15、15、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高一级待遇。这样的晋升对于公务员来说是有积极的作用的,解决了广大公务员的晋升上的后顾之忧,能够充分的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四、公车改革这也是公务员改革中的另一项重大举措,取消了一般的公务用车,改为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同样,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会有不同的车补,在中央实行之后,地方也加入了公务员车改的大军之中,这样的改革,表明了中央在反腐的决心,言必行、行必果。因此,相对于节约开支、资源配置等作用,公车改革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意义更值得关注!五、规范办公用房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相应的政策之后,各地都已经开始规范办公用房。对于公务员来说,办公室超标,同样是严重的腐败,明明可以在小办公室中办公,却偏要来到大的办公室,对于这样的现象,国家一样的寄予重视,也反映了国家要将反腐进行到底的决心。六、延迟退休延迟退休已经不仅发生在男性身上,在女性身上也是如此,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处级以上的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要延迟到60周岁,但也并是不死规定,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严重,延迟退休也是大势所趋,同样退休制度也变得更加的人性化,完全尊重个人的意愿。七、个人事项报告从2015年1月起,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提高至10%,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同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个人事项报告,是抓早抓小的“良方”,将起到倒逼官员廉洁从政的作用;“凡提必查”,为干部选任划出硬杠杠,有助于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

公务员改革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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