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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公务员监督检查有什么意义

公务员履职为公,必须要加强监督检查,实现验责制度化。责任明确之后,如果没有检查督促机制,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于空谈。要建立层级式的公务员履职尽责督查机构,配齐配强督查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督查机制,坚持做到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新闻舆论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进行行政监督,拓宽监督途径,扩大监督范围。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司法、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巡视督查、信息反馈、明察暗访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履职尽责不偏位。履职为公是我们公务员的神圣职责,只要我们每个人放下架子,正确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和主动性,提升履职的质量,就能把我们的工作做好,就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

加强公务员监督检查有什么意义

2,公务员为什么要接受人民监督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依靠人民。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任务就是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的公务员都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人民群众分散的意见科学地结合起来,形成计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然后再在群众中加以贯彻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并且依靠他们的支持来完成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这是由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在国家机构及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他们实行监督,以保证其不折不扣地代替人民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为什么要接受人民监督

3,公务员为什么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关键力量,虚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则是公务员重要的执政素质。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是一种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不受监督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好的干部如果没有经常性的监督约束也可能变坏。一些人走入邪道,就是在荣誉和权力面前,自我恶性膨胀,忘乎所以,把群众和组织的监督置之度外,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倒头来没有不身败名裂的。有权力的地方必须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权力运行中的一条基本规律。正如毛泽东提出的:“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这也是当今国家谋求“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原因。纵观现实,公务员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之所以“前腐后继”“出生率大于死亡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没有虚心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离开监管的权力,必然如脱缰的野马、下山的饿虎,祸患四伏,危害无穷。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都应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消除特权思想,摆正个人与组织,“公仆”与“主人”的位置,这样就能做到少犯或不犯错误。我们各级公务员要确保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以高尚的情操和人格力量,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思想政治教育,除了自觉外,还必须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我们不仅要接受党对自己的监督,而且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法律的约束。监督既是警示,又是批评,更是约束,能够保证我们各级公务员思想道德免受“病菌”侵害,保证公务员的道德自律能力永不退化。公务员就是公仆,责任就是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就是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党员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事业的轴心。

公务员为什么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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