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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编为啥都是聘用制

因为这是事业单位改革过渡过程中的做法,也就是所谓双聘制。一方面是事业身份,一方面实施、行劳动合同管理。随着事业单位改制完成,这种现象将消失。全部改革到位后,员工要么是事业单位身份,要么是公务员,要么是企业员工。事业编是用签聘用合同的方式来确定事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聘用合同的法律特征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3、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事业编为啥都是聘用制

2,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聘用制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公、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五)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二)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三)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四)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五)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六)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七)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聘用制

3,公务员逐渐转为聘任制公务员逐渐转为聘任制会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公务员逐渐转为聘任制,年薪有望达到50万不过,虽说公务员实施合同制,但在薪资待遇方面并不会降低,年薪基本能超过30万,部分地区的员工年薪有望达到50万,这个庞大的数学很是诱人。我们都知道,公务员的工作特性就是稳定,但薪资待遇方面却未能满足当地年轻人的要求,所以也会有主动请辞的情况。本以为公务员转为聘任制,薪资方面有所提升,离职率会有所减少,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工作稳定系数在降低,想要追求“安慰”,只能通过自身能力往上提升,才能有立足之地。公务员逐渐转为聘任制会产生的影响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一旦实施公务员聘用制,那么以往的常规思想将被打破,在职公务员的危机感就会增加,从而公务员从业者对待工作的认真程度也会增大,遏制在岗位上偷懒的现象出现。公务员的“鲶鱼效应”或被打破,能促进整体公务员进行大变动,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聘任制公务员的实施,能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生机。公务员收入会透明化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限额规定内实施职级工资制,并且要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其他津贴。在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的情况下,也要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和保险,属于刚性薪酬体系。一旦公务员实施聘任制,那么工资将会对外公开,公务员收入逐渐透明化,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失德情况的发生。能者居上,竞争上岗公务员岗位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工作稳定”,只要不犯重大错误的话,能在工作岗位上任职终生。但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的话,就会撼动多数公务员的地位。也就是说,会采取“能者居上、竞争上岗”的举措,但个人觉得这种方式还是非常可行的,毕竟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有能耐就上,没能耐就只配当一只小羔羊,任人宰割。聘任制公务员与普通公务员的差别首先,二者编制不同。普通公务员是指委任制公务员,只有通过考核后才能获得正式编制。而聘任制公务员是具备行政编制的。其次,二者优势不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同管理能丰富单位管理手段,能提高管理效能。同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对公务员的保障也会更加科学且充分,职业发展空间也比较大。而普通公务员能充分体现出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用人权,有利于用人和治事的统一,也利于上级对下级的统一指挥调度,保障政令制定的效率。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稳定程度也非常高,很难被免职或辞退。第三,二者规定不同。普通公务员在遇到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等情况需要任免职位,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任免其职务。聘任制公务员需按照聘任合同和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并不实行公务员法职务任免、升降、录用、辞退、工资福利等,一切相关规定都由聘任合同规定。总之,公务员逐渐转为聘任制有利也有弊,究竟更偏向哪一方,还要因人而异。俗话说 “适者生存”,想要在弱肉强食的社会站稳脚跟,就需要不断地提升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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