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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区划内与外怎么区分有什么标准

区内是建筑墙内的区域,区外就是墙的区域了。有关建筑方面的你可以去鲁文论坛里提问 啊,里面很多专业人士给你答案呢,我有不懂的都 是在里面问的,很快就解决了

建筑区划内与外怎么区分有什么标准

2,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共有范围有哪些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孩子你想多了,法律不是教条的理解,要联系实际生活,法律的根本是调解人民生活的要从人这个根源出发,你去问问你父母他们就能给你解释了,用不着法律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共有范围有哪些

3,小区建筑区划的划分开发商在报批是时是如何报批的

《物权》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道路属于业主共属于城镇公共道路除外建筑区划内绿属于业主共属于城镇公共绿或者明示属于除外建筑区划内其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绿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发商权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发商公共绿擅自修筑建筑物由于部绿属于建筑区划内部所发商种行违由于区绿属于公摊面积业主购买房屋已经绿花钱绿所权归全体业主所所发商占用公共绿建造楼房等设施属于侵害业主合权益业主权要求发商建筑物改绿业主公共绿共权

小区建筑区划的划分开发商在报批是时是如何报批的

4,怎么理解建筑区划

区划是指地区、区域的划分。建筑区划是指对按照统一的城市规划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规划建设的,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聚集区进行的区域划分。 按照主要建筑物的功能可以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等建筑区划。 划分建筑区划的依据主要是城市规划道路、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等因素。 建筑区划一般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管理区域相一致,以便于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管理。

5,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包括城镇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这句话是对还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包括城镇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这句话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城镇公共道路:1、新建建筑区划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确定的道路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城镇公共道路;2、已建成或者已经部分实施建设的建筑区划内,除前述第1项规定外,历史上或者现状作为城镇公共道路使用的道路。

6,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在物权法起草、审议和征求意见中,多数意见反映,目前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归属不明,导致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多,矛盾大,物权法应当对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归谁作出明确规定。但在物权法中如何规定,存在着不同意见。现实的情况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基本归业主所有。道路有的归业主所有,有的归市政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归属,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立法部门经调查研究认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原则归业主共有。因此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该条规定的绿地、道路归业主所有,不是说绿地、道路的土地所有权归业主所有,而是说绿地、道路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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