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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怎么样才可以报销产检费用

达到缴纳社保条件的,有地方是六个月,也有是一年的,怀孕后由单位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以后就可以报销。
可以报销,但是必须到生育保险的指定医院进行产检,先自己垫付费用,把单据拿回单位向社保申报就行了。

生育保险怎么样才可以报销产检费用

2,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这个要看你单位给你交的是什么保险,交社会保险满1年后就可以领生育保险,产检费用生孩子住院费用都是可以保销的(上海可以拿到13000块左右),交综合保险的话产检费用由单位报销,生孩子住院属于医保范围的1500块以上的部分可以报百分之80,剩下的由单位报销。 上海是这样的,具体你可以打当地12333咨询

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3,那个产检的费用是怎么报销的

没有特别说明哪些项目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一共可以报销500元的产检费用
医保不报,社保中的生育险是专为此类情况设置的。如果工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且缴纳的时间连续达到一年,就可以享受了。含产检费,生产费(剖宫产与正常产额度不同)。另外女员工享受三个月的工资津贴。

那个产检的费用是怎么报销的

4,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

1.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进行报销,申报时限为次年的一月20日,具体细节论坛里面有海淀区生育保险报销须知你查找一下吧很全面的
http://bbs.51shebao.com/thread-90943-1-1.html具体流程你可以参看一下,类似!
产检费用手工报销!在费用产生的当年到第二年的1月20日之内必须报销完!

5,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

生育医疗费是生育保险其中的待遇。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为妇女劳动者提供的一项保障。那么,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生育医疗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一)申报材料1、女职工生育的: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收据、诊断书,住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小结)。2、计划内流产的: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居民身份证》以上3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办理生育证,须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怀孕证明)、诊断书、门诊医疗费现金收据(住院收据)、B超单、门诊病志(出院小结)、治疗明细及处方。3、护理津贴:须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只有女方符合晚育(23周岁零9个月后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男方才能享受护理津贴。(二)生育医疗费审核办理(报销时间为每月1-20日)1、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单位注册所属区医保办事处(目前只有计划内流产暂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生育窗口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查询)。2、报销标准(1)生育的报销: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正常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2)计划内流产的报销: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500元,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700元。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个人负担15%,其余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计划内流产的,暂时在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办理)(3)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4)护理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支付。

6,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如下: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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