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你可以先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现金----- 然后 借:管理费用------ 或销售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本金和利息:借:财务费用—利息贷:银行存款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你们这种操作方式,严格说起来,是违规操作的……另外楼上那位提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貌似不能作为参考。你应该参考会计准则——租赁。现在咱们转回来,继续说你这个哪里违规了。首先,你每个月把租金都计入费用了,那么,这种用车方式就应该是经营性租赁,期末车辆肯定是退还的。如果你们的合同是分2个部分还好说,主合同应该就是经营性租赁合同吧?这样的情况,你就私下把车过户了就行,反正一直也没有计入固定资产。如果你们的合同本身就是一份,其中还说明了期末车辆过户,那么你们这个合同就是融资租赁合同,所有的租金,肯定是无法计入费用的。当然,如果你们签署经营性租赁合同,车辆退回给租赁公司,这样是完全合法的,车辆的残值处理,租赁公司可以再处理给你们,那就是另一码事儿了,你懂了吗?另外融资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两年就会完善起来,以后这种违规的合同,还是少签的好。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你这样处理,等于是分三年,折旧完了,也没有残值你们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呢,核定的,就不用管了,车子过户到你们的单位,发生的费用正常入账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你就当折旧过多,明年汇算清缴调增你税前多折旧的部分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3,求出租人融资租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对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以上两项的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融资收入。 与承租人不同,我国许多租赁公司(出租人)已经采用了现值概念,并体现在其会计核算中。因此,租赁准则的规定对出租人而言并不十分陌生。只是在计算现值和分配未实现融资收入所采用的利率上,准则的规定可能与现行实务有一些差别。对此,出租人相应调整利率即可。 考虑到实务中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租赁准则规定,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的租金,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到表外核算;等以后实际收到租金时,再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租赁准则还规定,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租金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出租人应当披露的信息,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披露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3)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这些要求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内容和数量上都显得相对简略些。
张老师说过书上的会计处理有点略带牵强,究其原因是因为准则的原话本身就有问题按照Mr张的说法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相当于最低租赁收款额,不应包括出租方的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 (账面) 营业外收入 银行存款 注:在这里出现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为了将融资租赁资产调整至公允价值 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其实教材上那2个分录合并起来就是这个分录 2.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a.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期初长期应收款的金额-期初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率 贷:租赁收入
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上有,可直接看教才,上面写的挺详细的。

求出租人融资租赁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你们的分录呗我们刚好也刚刚哟孤儿融资租赁业务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计提租金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支付借:长期应付款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你再说具体点更好做分录我们是售后回租,分录更复杂些你描述的不太清楚,只能给你大概的分录了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价值。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满足资本化条件时)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期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三)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政策  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注意的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扣除承租人担保余值。  2.折旧期间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在实际发生时,通常计入当期损益。  (五)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等)。  (六)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如果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长期应付款(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如果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继续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按租赁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留购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购买价款)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等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承租人融资租赁帐务处理实务

借:固定资产 现值入帐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实际付款-现值 贷:长期应付款 实际总付款每期付款借财务费用款 每期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银行存款 每期还款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两者差 折旧按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和自有资产一样摊销
lz:您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颁布对于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租赁业务品种也逐步出现多样化。但是,从承租人会计处理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最终可归结为为直接融资租赁型和售后租回型两种基本处理方式,以下对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1、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四)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对新的设备租期一般短于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二、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与出租人(承租人)签订协议,将自有固定资产(须是使用过的)出售给购买人(出租人),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溢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折价出售)。 (1)承租人将拟出售的自有固定资产转为清理,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与出租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二)承租人和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将资产租回,承租人按资产帐面净值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三)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五)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 1、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工业企业,通过它进入生产成本)、“营业费用”(服务性企业)、“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折旧基金)科目。 2、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一般按租期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六)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的摊销,分两种情况: 1、出售价高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等科目。 2、出售价低于资产帐面净值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摊销,按折旧进度分摊。借记“制造费用” 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科目。 (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旧,资产帐面净值(几乎为0)与资产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承租人以清产核资的名义可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入帐。 (1)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以清产核资的评估值入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6,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怎么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唐丽君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一般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范围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小范围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试点期间凭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划定答允从销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付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个人观点:  例1:甲公司从乙公司融资租入一设备A。租金分4年,每年年末支付600万元。租赁期满时,A设备的估计余值为400万元,其中甲公司担保的余值为300万元,未担保的余值为100万元。租赁期开始日A设备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500万元。租赁期结束后甲公司将A设备归还给乙公司。  出租人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700=600×4+300  未担保余值 1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25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00  例2、2007年12月1日,A公司与B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租赁标的物:CF型数控车床。  (2)租赁期开始日:2007年12月31日。  (3)租赁期:2007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共计36个月。  (4)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每6个月月末支付租金225 000元。  (5)该设备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A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5 000元。  (6)该设备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均为1 050 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6个月利率为7%。  (8)该设备的估计使用年限为9年,已使用4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9)租赁期满时,A公司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购买价150元,估计期满时的公允价值500 000元。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由于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因此应选择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即6个月利率7%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率。  ①最低租赁付款额=225 000×6+150=1 350 150(元)  ②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 072 562.45元>1 050 000元  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公允价值1 050 000元。  ③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1 350 150-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1 050 000=300 150(元)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 050 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300 15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 350 150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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