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是存货的定期盘点计算公式是什么

存货的定期盘点是指在规定的日期内(如月底、季度末、年度终了)对企业的存货进行数量清点并与财务、仓库账核对,计算公式:各规格品种(数量*单价)之和与仓库数量、财务金额进行核对,作为据以调账的依据

什么是存货的定期盘点计算公式是什么

2,存货量大如何盘点

当然要一件一件地数,否则怎么叫盘点呢? 没法数的存货,要通过一定的计量方式计量,并加以换算。 你看购买该存货时,如何确认接受数量,就以该数量计量方法计量就可以了。 存货盘点时,要事先确定盘点人员(一般包括计划员、仓库保管员、会计等),制定盘点计划、盘点时间。在盘点日,原则上所有存货停止流动,分类摆放,贴上标签。先打印出账面存货数据,然后,盘点,记录实物数量,对实盘数与账面数的差异要及时查找原因。报批后,由会计入账处理。

存货量大如何盘点

3,怎么盘点库存啊

如果你要盘点的是公司的原材料库存的话: 首先要了解现有的库存,然后查采购的已购未入(在途数)然后查仓库已发料未使用量!这就是准确的! 如果你要盘点的是公司的产品库存的话: 看仓库已入库的成品数,再看生产线上的QC检验OK待入库数量和生产完成待检验量!这样就好! 如果你要盘点的是贸易公司的产品: 那数量不多的话直接数就好,数量多的话你可以查进料单数,和出货单数,减就出来了!
盘点库存是最让人头疼的问题 首先你要了解你产品的分类,型号,数量, 其次,产品是在库房,展厅,或者卖场,都要知道 盘点库存是厂家,商家,都要做的。尤其是销售行业,知道库存数量,可以定制销售,促销等计划。了解市场上什么产品受欢迎等等,小企业,带好纸币,去俩三人就够了。。。。

怎么盘点库存啊

4,存货审计实地盘点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做好盘点的准备工作。盘点前必须制定一个周密的盘点计划并进行必要的人员、物资准备。盘点时间应选择接近结账日期,尽可能停止业务活动。存货必须整理分类,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校验,盘点的表格、标签和清单必须事先准备齐全,对已收和付出的存货应登记人账。 第二步,全面开展盘点,并由审计人员监督、抽查。各种商品、产品和原材料原则上应在同一时期进行盘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的存货可以分别进行。盘点工作一般由企业原工作人员进行,审计人员参与监督和抽查。抽查比例可根据存货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严密程度来决定,一般不低于存货总量的10%和存货价值的30%,视情可以扩大抽查面,或对某些存货进行重新盘点。盘点时,不仅要注意数量,更要注意质量和包装,不能有账外物资。 第三步,对盘点结果做好记录,整理成工作底稿。盘点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将盘点情况及盘点结果写成书面材料填制好各种盘点表格,企业经办人员会签后作出记载并整理成审计工作底稿,经核对后由盘点小组和监审人员签名。在盘点和制表时要注意账面数量、金额是否与盘存数量在同一截止日期,如发现尚未人账数字,应予调整。盘存结果与账面数量有差异时,应由审计人员和盘存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的意见,与盘存单一并作为工作底稿。

5,库存材料盘点的流程如何

盘点前的准备 自古兵家 “不打无准备之仗”,事前准备愈周密愈详细,盘点工作进展就能愈顺利,盘点结果就会愈准确。 一、 人的安排 1.原则上,盘点当日,应停止任何休假,特别是全面盘点至少应于两周前安排妥当,包括加班、延长时间等,应由超市各部门写出《××组盘点安排计划表》(见前表3),并呈报营运副总批准。 2.责任区落实到人,明确范围, 二、 告知 1. 通知顾客 若营业中盘点而影响顾客购物则通过广播形式告知顾客,以取得谅解:“尊敬的顾客朋友,您好,我们的盘点给您购物造成了不便,请您谅解,顺祝您购物愉快!” 若停业盘点则应提前三天,以广播方式及公告方式,通知顾客,避免顾客徒劳往返,公告形式 2、通知厂商 盘点前,由采购员在订货时注明,或以电话告知,或发函通知,避免厂商于盘点时段送货,并在收货处提前一个星期贴出通知。 盘点前培训 1、 盘点前两个星期内进行盘点模拟培训,讲解注意事项,务使失误降至最低 2、 模拟培训,按实际盘点步骤进行讲解,具体由营运副总及超市经理安排实施,并由ALC填写《盘点培训计划表》(见前4),呈营运副总批准 3、 盘点人员进行逐一操作演习 4、 各部门主管须进行标准操作示范 5、 盘点工具 盘点表(一式三联黑、兰、红),小张自粘贴纸,红蓝圆珠笔等 工作分配 初点工作由指定员工实施,抽点、复点工作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来执行。 商品整理,环境整理 实际盘点前两天对商品进行整理,使盘点工作更有序、有效,及早清除不良商品,其整理的重点是: 1、 检查货架或冷冻、冷藏价格卡是否与商品陈列位置一致,不一致时,要将其调整一致或更换新卡; 2、 将商品陈列整齐,以利于清点数量,象陈列端头、陈列架、附壁陈列架、随机陈列架、堆头等; 3、 清除坏品、退货商品,该报废的报废,该退货的退到收货区,包装破损商品要及时处理; 4、 清除卖场及作业场死角,检查收货区是否有滞留商品; 5、 将各项设备、备用品、工具存放整齐; 6、 库存商品的整理要注意两点:一是把小箱子放在大箱前;二是避免商品数量不足整箱的当作整箱计算; 7、 盘点前最后整理: 一般在盘点前两小时,对商品进行最后整理,主要是陈列架上的商品。顺序绝对不能改变,否则盘点时会对不上号。 资料单据整理 为避免出现虚假现象,有关盘点的资料要整理: 1、 联营式自营商品的单据整理; 2、 报废品单据汇总; 3、 赠品单据汇总; 4、 改包装单位的商品单据汇总; 5、 收货资料的汇总
存货清查的核算 一.存货清查概念 二.存货清查作用 三.存货清查的种类 四.存货清查的方法 五.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6,关于存货盘点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货盘点表”,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  一、帐务处理及涉及增值税的问题:  1、存货盘盈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活盘点表”所列金额  借: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  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或“存货盘点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等  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由于楼主购进原材料为免税的,因此不涉及这方面,但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过程中耗用的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处理,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定:  财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和经审批扣除两种:  存货在因销售、变卖、正常损耗发生的正常损失,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律不再需要审批,企业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即可;  而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非正常存货损失,仅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的存货损失。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存货盘点表,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残值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第一,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第二,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支出。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800元,保险公司赔偿11600元。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批准处理后:  借:原材料 8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  借:其他应收款 11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600   借:营业外支出 7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600

文章TAG:存货  存货盘点  盘点  什么  存货盘点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