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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什么意思解释的白话一点

过了提示日期支票就作废了的意思。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什么意思解释的白话一点

2,什么叫做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票据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就是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权利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过了这个期限就丧失提示付款的权利了。

什么叫做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

3,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一个月什么意思

就是从银行的提示付款日期起的额一个月内嘛,过期作废的,
承兑汇票就是有一个付款期限的,说白了就是远期支票
是指持票人应在票据出票日后的一个月内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代理人可有权据付。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意思就是在这个期限内,你要告诉代理付款人 你要取出这张银行汇票所记载的金额!!就是取钱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通俗点说就是提示付款人票据快到期准备好钱付款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一个月什么意思

4,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有哪些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票据主要分为支票、汇票、以及本票。  一、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10天,就是出票日起10日内可以向银行提示付款,过期作废。  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出票日起的1个月。  三、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为汇票到期后一个月  四、支票和本票都可以背书转让,汇票有一些限制,具体如下:  1、法定禁止背书(从行为的法律形式考虑)  (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  (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  (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已经丧失的.  2、任意禁止背书(从行为的法律后果考虑)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3、质权人取得的汇票(质押背书)  (1)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的关系。因此,质权人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得将其转让。  (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3)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4、委托收款代理人取得的汇票(委托收款背书)  (1)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转让。  (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前面两种是从普通背书的形式考虑,后面两种是不能转让的特殊背书,如果分细点,可以如下:1、已经被拒绝承兑的汇票 2、已经被拒绝付款的的汇票 3、后手取得的“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4、质权人取得的汇票 5、委托收款代理人取得的汇票。

5,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1、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灭。3、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再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而消灭。4、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将票据向其提示承兑,根据承兑地域是异地还是同城,分别给予对方充分的提示期间,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后十天。5、银行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期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6、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7、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3日内发出公告,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8、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有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仍需经公告15日后生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扩展资料: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可以是6个月,所以市面上流通的一般都是6个月的,当然也有三个月、四个月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可以是一年。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你可以提前交去你自己的开户行啊,外地的话你就早点去。外地十天--十五天 本地十天咯反正票放在银行保险,如果票面有问题也来得及补充。一般银行自身做法都是提前10天寄出托收的。你可以让开户行提前一点,这个都无所谓的。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付款行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行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行进行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当在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行提示付款。 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持票人超过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行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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