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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说公务员考核缺乏考核监督机制

1、领导的重视度不够2、对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力不够3、相关人员对考核程序重视也不够,认为只是走过程4、相关纪律部门监督不够

为什么说公务员考核缺乏考核监督机制

2,公务员出现滥用职权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权力滥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因素,现就社会和个人因素进行剖析。第一,就社会因素来看,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够完善,权力较为集中。滥用职权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当前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规定不够完善,致使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实际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钻制度空子,越位行使权力或以个人好恶为出发点胡作非为。二是缺乏有效监督。权力需要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的根本特点在于犯罪者不正确行使职权,要么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事项,要么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之所以如此,关键是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当前,国家机关中普遍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这固然有利于工作决策的快速及时,但由于缺少监督,相关的负责人往往权力高度集中,人权、财权、物权独揽,久而久之便会出现滥用职权问题,甚至犯罪等。第二,就个人因素来看。滥用职权犯罪的发生,主要在于:一是“官本位”思想严重,尽管现在国家推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且民主与法治思想日渐深入人心,但相当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观念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认为“官比民强”。而所谓“官”者又岂能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二是人生观、价值观蜕变。随着社会不断深入发展,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金钱至上”、“个人至上”等人生观、价值观充实了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头脑,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遍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头脑中有了这样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则在实际工作中必然滥用职权。而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滥用职权犯罪,绝大多数是为了给自己捞取金钱,满足自身私欲所致。

公务员出现滥用职权的原因有哪些

3,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1.干部队伍笼统庞杂:从国际角度看,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包括前苏联、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捷克等)“干部”一词都有着非常广泛的涵义,包括党、政、军、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公有制企业、工、青、妇、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国过去也同世界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广泛使用干部的概念。新中国成立若干年来,随着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干部的涵义愈加混乱,外延日益扩大,队伍越来越庞杂,管理越来越困难。近3000多万人的干部队伍,包括有各行各业的管理人员。对如此庞杂的管理对象,根本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只能采取粗放的、僵硬的管理方式。特别是把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与从事一般社会职业的人员混为一谈,这就难以根据前者的特殊工作性质,提出明确的任职要求,以保证国家行政机关的效率与活力。2.管理权限过于集中:虽然干部队伍范围很广,但是管理权限却相当集中,这种矛盾的现象必然会导致管理中的问题。长期以来,把党管干部的原则落实在微观的具体管理工作中,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干部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由于权力的扩展是必然的趋势(政治学中的“寡头政治”铁律),所以往往会造成管业务的行政首长管不了人,而管人的又对行政业务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一种颇为尴尬的局面,使管人与治事相脱节,造成业务部门与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问题上的尖锐矛盾,真正用人的部门其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组织部门对干部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实际上不但管不了,而且管不好。3.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以往的干部管理,多采用延安时期沿用下来的管理办法,即对所有干部都采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强调思想工作,注重政治管理,没有考虑各类干部的具体工作性质、社会责任和职业特点,这种传统的方法虽然操作简便,并为组织部门所熟悉,但不利于按照工作的不同特点,对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不仅如此,社会上还逐渐形成了所有职业都套用行政级别的问题。由于工作和生活待遇都要与行政职级挂钩,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百万雄师争挤独木桥”这样一种不良局面,非常不利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开展。4.管理制度很不健全: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虽然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总的来看,还缺乏严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责任制。主要表现在:在录用工作中,只有笼统定性的政治考察,没有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在干部使用上,缺少严格的任期规定,造成能上不能下,死抱铁饭碗的问题。在干部调配上, 只有计划机制,没有流动机制,强调“个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缺乏岗位责任制。职责不清,权力交叉,相互推诿,办事拖拉的问题普遍存在。在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教育、培训等方面缺少明确的规章制度,由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因而用人缺乏法制,领导部门和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很大,表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5.缺乏监督机制:长期以来,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治问题的存在,使监督机制受到忽视。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查案办案受到种种牵制,有时还要冒很大的个人风险,从而导致一些不良现象的滋生。“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约束,其发展就必然会走向腐化与堕落。” 这巳经成为政治上公认的定律。政府的公共权力应该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国家的干部应该做好人民的勤务员。然而,如果缺少监督机制,这种服务就难以实施 ,这种主仆关系就必然颠倒,权力就会异化,腐败就难以避免。上述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使我们长期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年轻优秀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铁皮箱环境”随处可见;二是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如果不加以改革,必然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因此,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问题就成为当时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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