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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三)劳动安全与卫生 (四)补充保险和福利 (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六)职业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管理 (八)奖惩 (九)裁员 (十)集体合同期限 (十一)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集体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2004年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对集体合同的概念作出了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二)集体合同的性质 1、集体合同的主体 主体不是一对一的,不同种类的集体合同,其主体也不完全一致。企业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全体职工和该用人单位。 2、集体合同的内容 内容较为广泛,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几乎涉及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但所涉事项均是针对职工集体的,解决职工共有的一般问题。对于特定职工的特殊问题,集体合同中无法作出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3,什么是集体合同

你好,集体合同(Collective 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 collective agreement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 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全民工是指国有企业职工,但仍然是合同制工人属性。 集体工,是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通过计划内集体用工指标招收的工人,签订一次性劳动合同后,用企业所得支付其劳动工资和企业的福利待遇其他相应的社会保障。 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严格讲,所谓的全民工,合同工,集体工等,都属于合同制工人,只不过因其所就职的单位不同而称呼不同罢了。

什么是集体合同

4,怎么签订集体合同应重点注意哪些问题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5,什么是集体合同

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1)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里,是由职工推举的代表),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本人,一方是用人单位或雇主。(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个人劳动合同调节个人劳动关系,内容比较简单、具体。(3)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就合同效力来说,集体合同的效力大于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时,劳动合同无效。(4)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劳动合同产生于劳动者参加工作之前。(5)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侧重在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体利益;劳动合同的作用侧重在建立劳动关系。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保险福利;(5)劳动安全与卫生;(6)合同期限;(7)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8)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与义务;(9)履行集体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10)违反集体劳动合同的责任;(11)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同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我国目前的专项集体合同主要是工资的协议。

6,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集体合同(Collective 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与劳动合同主要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5.责任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只对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道义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给予批评教育,纠正违约的行为,以适当方式弥补因违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但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定义,可以得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相同点:1、合同所调整的内容都是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的一方是职工,而另一方是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3、合同一经生效,对于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的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否则就无效;4、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点: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劳动合同的效力,一般低于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具有支配其所代表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这种联系的涵义,具有两个方面。 首先,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内容只能高于集体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否则无法律效力。 其次,集体合同有补充劳动合同内容不足的作用。也就是说,集体合同有规定而劳动合同没有规定相关部分的内容,或者集体合同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规定得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则集体合同的相关内容可以自动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是由于集体合同的条款是标准性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应共同遵守执行,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即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而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则无法律效力,要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 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 合同制度 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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