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新《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实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2,法院审理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审理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自立案受理之日起算。
简易程序是3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简易程序三个月 自立案之日起算

法院审理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多长时间审理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3,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你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是多久

4,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多长时间普通程序多长时间

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特别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但有例外情况会延长。

5,普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必须是三个月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6,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其审限为多少时间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根据需要转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有以下特点: 1.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及时审查,当即受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人民法院可以简便、灵活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4.审判组织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庭审程序简便,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开庭审理阶段和顺序的限制。 6.审理期限短。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仅限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三、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三类案件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2.发回重审和按审判监匠绦蛟偕蟮陌讣??3.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此外应注意的是,适用简易程序判决结案的,同样应当公开宣判。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 简易程序中应注意的重点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142、143、146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9至171条、174条
1、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2、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师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3、当然,二审法院有时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由合议庭的一个成员组织谈话,再决定是否需要正式开庭。但不管怎么样,二审判决肯定是三个法官作出的。

文章TAG:简易  简易程序  程序  审理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