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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物业使用人是与业主相关的一个概念。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只涉及到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不涉及使用人。

物业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2,如何绕过业主起诉物业使用人要求支付物业费

按照合同相对性来说,物业公司无权起诉承租人。毕竟他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物业公司可以 行使其代位权。依此起诉,或许法院会立案。。但是案由全部都改变了!!试试吧 法律上讲这是可行的
你好!不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物业费的最终收取,业主具有连带支付责任!对于承租人拖欠物业费,只能以业主的方面向法院投诉,承租人属于不履行合同,应当属违约,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如何绕过业主起诉物业使用人要求支付物业费

3,物业小区的房屋使用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51"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为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交纳有关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服务不好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更换,有权对妨害小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居民入住时,应当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住用合同,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房屋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交纳有关费用,自觉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管理秩序;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服务不好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更换,有权对妨害小区管理秩序、生活秩序和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居民入住时,应当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住用合同,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有的

物业小区的房屋使用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4,物业的职责

权利:①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 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⑥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义务:①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 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③ 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④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00第三十六条0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00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0第三十七条0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00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00第三十八条0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00第三十九条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0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00第四十条0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00第四十一条0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00第四十二条0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00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00第四十三条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00第四十四条0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00第四十五条0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00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00第四十六条0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00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00第四十七条0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00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00第四十八条0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00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00第四十九条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5,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搜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1.负责大厦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2.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3.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4.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5.负责为大厦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6.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更多的岗位职责介绍: http://www.zgdcs.com/article/2008/07/article_17_3.htm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同时第二十二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破坏房屋外貌;(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去房管局物管处投诉小区物业。

6,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公司一般分成行政管理层,物业管理层两个部分。行政管理层主要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后勤、质量管理等事务。物业管理层主要是为各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工作。行政管理层岗位最高决策层: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岗位:行政总监、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普通管理岗位: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后勤主管)、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培训专员等)、总工办、企划部、质管部、开发部、财务部等等各个部门经理及普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层岗位最高管理层:项目经理(物业处主任)、项目助理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楼宇代表或客户专员)、绿化清洁部(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保洁员、绿化员)、工程维修部(工程经理、维修调度、装修专员、水电维修工、电梯工)、安全保卫部(安保经理、消防专员、保安队长、保安员)、租赁部(业务经理)、财务(收费)部(主管会计、出纳)、质检部(质检专员)等等具体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可以去百度文库搜寻,文字较多,不一一赘述。
物业公司一般分为行政管理层、物业管理层两个部分。行政管理层: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后勤、质量管理等事务。物业管理层:为各个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工作。行政管理层岗位最高决策层: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岗位:行政总监、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普通管理岗位: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后勤主管)、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培训专员等)、总工办、企划部、质管部、开发部、财务部等等各个部门经理及普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层岗位最高管理层:项目经理(物业处主任)、项目助理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楼宇代表或客户专员)、绿化清洁部(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保洁员、绿化员)、工程维修部(工程经理、维修调度、装修专员、水电维修工、电梯工)、安全保卫部(安保经理、消防专员、保安队长、保安员)、租赁部(业务经理)、财务(收费)部(主管会计、出纳)、质检部(质检专员)等。
秩序维护员、环境保洁员、绿化养护工、以及这三个的领班,还有维修部,里面有维修工和维修领班,然后是接待员、成本员,大厦(小区)正副经理。然后物业公司里面有各个部门(财务部、工程部、业务部等等),部门里面有部门职员以及正副经理,然后是办公室里面有办公室正副主任,再上面是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要是国企还会有书记。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www.zgdcs.com 1.负责大厦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2.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3.按接待来访规定,做好来访登记,对电话预约的来访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部门,对突然来访者,要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约时间接待。 4.负责接待及处理业户咨询、投诉工作,并定期进行回访。 5.负责为大厦业户商务、票务收发等项服务工作。 6.完成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更多的岗位职责介绍: http://www.zgdcs.com/article/2008/07/article_17_3.htm求采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同时第二十二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破坏房屋外貌;(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去房管局物管处投诉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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