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习俗水平,请运用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小贝告状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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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运用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小贝告状行为分析
柯尔伯格把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改为道德两难故事法,在道德判断的发展方面鉴别出了6个阶段。他将这些阶段划分成3种道德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每一水平又包括两个阶段,即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1)前习俗水平。阶段1: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阶段2:相对功利取向阶段。(2)习俗水平。阶段3: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阶段4: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3)后习俗水平。阶段5:社会契约定向阶段。阶段6:普遍原则定向阶段。
2,科尔伯德的道德两难
柯尔伯格采用道德两难故事,与10~16岁儿童进行道德谈话。两难故事创设了一种道德两难情境,要求儿童作出选择。人的行动是应该遵从规则和权威,还是应该遵从与此相冲突的他人的需要与利益?经典的两难故事为:一个名叫海因茨的人,需要一种昂贵的特效药来挽救生命垂危的妻子。他向发明并控制这种药的药剂师提出先付一半的钱,另一半以后再付,却遭到药剂师的拒绝。海因茨为挽救妻子,若偷取药品就违背了社会“不许偷盗”的规则;若遵守社会规则,就使妻子等死。柯尔伯格依据儿童对遵从规则还是服从需要的行为选择,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三种水平、六个阶段。水平一,称为“前习俗水平”,行为受逃避惩罚和获得奖赏的需要驱使,儿童主要着眼于自身的具体结果,还没有发生社会规范的内化。水平二,称为“习俗水平”,儿童认同于父母,并遵从父母的道德判断标准,儿童主要满足社会期望,这时社会规范已开始内化。水平三,称为“后习俗水平”,儿童主要履行自己选择的道德准则。此时社会规范已完成内化。
3,简述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并分析该理论对犯罪心理研究的重要作
科尔伯格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经历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阶段,每一阶段又包括二个阶段。如果个人的道德发展停滞于第一层次,则可能出现攻击行为或犯罪行为。1.前习俗水平: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的定向阶段,因为害怕所以遵守规则。第二阶段功利与相对的定向阶段,自己的欲求得到满足,偶尔也把自己的东西给对方以满足他人。2.习俗水平:第三阶段,“好孩子”定向阶段,因为能受到别人的表扬所以去做好事。第四阶段,秩序维持定向阶段,“因为是规则”所以遵守。3.后习俗水平:第五阶段,社会契约性法律定向阶段,因为是被很多人所支持和尊重的法律,所以要遵守。第六阶段,普遍性原理定向阶段,根据普遍性原理做事。作用:1.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儿童的道德判断水平,培养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2.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有阶段性的,因此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应随时了解儿童所达到的发展阶段,从而根据这一阶段的特点,循循善诱地促进他们的发展。3.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有巨大的作用,因此在社会群体中要树立良好的公正群体气氛,这是道德教育的必要条件。
4,简述科耳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一)理论假设 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在继承英国心理学家麦独孤(W.McDougall)和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一些学说基础上,就道德教育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进行专门的探讨,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和道德教育提出了个人的主张。 科尔伯格首先分析了道德教育中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学生知行不一。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普遍存在与其行为不一致的现象,但是,个体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水平越高,道德判断与行为的一致性程度越高。因此,科尔伯格认为道德发展的关键是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关于道德判断,他认为是由儿童的道德判断的结构,或形式反映出来的。道德判断有内容和形式之别。所谓道德判断内容就是对道德问题所作的“该”或“不该”,“对”或“不对”的回答;所谓道德判断形式指的是判断的理由以及说明理由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推理方式。科尔伯格认为,一般来说一个道德问题都只有三种可能的回答──肯定、否定和犹豫不决。所以根据儿童道德判断的内容并不能把学生的道德判断水平区分开来,体现道德判断水平的是他们的道德判断形式。 如何促进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呢?科尔伯格认为带有冲突性的交往和生活情境最适合于促进个体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儿童通过对假设性道德两难问题的讨论,能够理解和同化高于自己一介阶段的同伴的道德推理,拒斥低于自己道德阶段的同伴的道德推理,因此,围绕道德两难问题的小组讨论是促进学生道德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由此看出,科尔伯格十分重视道德两难问题的构建、讨论和应用。事实上,道德两难问题也正是他阐述、分析儿童道德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和证据。 (二)儿童道德发展阶段 前面说过,儿童会接受高于自己一个发展阶段同伴的道德推理,拒斥低于自己的发展阶段的同伴推理,那么,儿童的道德发展到底有哪些阶段和特征呢?对此,科尔伯格作出了著名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的划分。他在将道德品质分成是非观念、权利观念、责任观念、赏罚观念、道德意图、行为后果等不同类别的基础上,划分出了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三种水平、六个阶段,并认为这三种水平、六个阶段是按照不变的顺序由低到高逐步发展的。其具体内容见下表(表2-3)。 表2-3 科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 阶段顺序 命名 基本特征 第一级水平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 前习俗水平 服从与惩罚定向 天真的利己主义 由外在要求判断道德价值 服从规则以及避免惩罚 遵从习惯以获得奖赏 第二级水平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习俗水平 好孩子的道德定向 维护权威和秩序的道德观 以他人期待和维持传统秩序判断道德价值 遵从陈规,避免他人不赞成、不喜欢 遵从权威,避免受到谴责 第三级水平 第五阶段 第六阶段 后习俗水平 履行准则与守法的道德 个人良心式原则的道德观 以自觉守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判断道德价值 遵从社会契约,维护公共利益 遵从良心式原则,避免自我责备 (三)对发展性辅导的理论意义 发展性辅导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人格辅导,而道德发展的成熟显然又是完善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对于从道德判断这一角度认识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具有积极意义,对于发展性辅导人员从发展的立场,帮助儿童提高道德认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另外,我们也知道,儿童的品德心理结构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方面(道德意志由于通常可以还原为情感和行动问题,所以根据简约原则,故为三方面)组成的。相对来说,从道德认识着手对学生进行道德的发展性辅导操作性更强一些。所以,科尔伯格的认知性道德发展模式对发展性辅导在道德和人格辅导上是一个极大的支持,为辅导人员增添了信心以及指明了一个可以努力的方向。因此,从这些意义上来说,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对发展性辅导乃至整个学校心理辅导、咨询都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5,一般认为态度与品德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阶段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科尔伯格则分为三水平六阶段:(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3)后习俗水平(15岁以后):又称原则水平,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后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法律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反对者认为,不论情况多么危险,总不能采用偷的手段。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尊重生命、保存生命的原则高于一切;反对者认为,别人说不定也像他妻子一样急需这药,要考虑所有人生命的价值。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战国时期,纵横家流行,他们凭着口才和机智,朝秦暮楚,合纵连横,游说诸侯,取得高官厚禄。所以有人认为他们是“大丈夫”。孟子的回答很冷隽,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真正的大丈夫,要有坚定的信念,不为荣华富贵所诱惑,不为贫贱困苦所改变,不为威胁暴力所屈服,这样的人才称得起大丈夫。这三句话,对后世有深远影响。我们时刻都应该谨记,而不是哪个阶段。
6,如何评价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3)后习俗水平(15岁以后):又称原则水平,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后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法律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反对者认为,不论情况多么危险,总不能采用偷的手段。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尊重生命、保存生命的原则高于一切;反对者认为,别人说不定也像他妻子一样急需这药,要考虑所有人生命的价值。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 ,october 25, 1927 – january 19, 1987)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他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着重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国际心理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西方近现代的道德教育流派主要有三个,一是以法国思想家卢梭为代表的浪漫主义,二是源于英国思想家洛克的文化传递主义,三是开创自美国教育家杜威的进步主义。浪漫主义的哲学基础是,道德是一种源于人内心的判断善恶是非的本性,儿童有先天的善,道德教育就是创造适宜的条件,让儿童自己发现和发展自己的本性。那些来自成人和社会的文化只会压抑他们的发展。与浪漫主义正好相反,文化传递主义认为,道德的形成恰恰是社会环境和文化作用的结果,因为人的行为和...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 ,october 25, 1927 – january 19, 1987)美国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他继承并发展了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着重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国际心理学界、教育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西方近现代的道德教育流派主要有三个,一是以法国思想家卢梭为代表的浪漫主义,二是源于英国思想家洛克的文化传递主义,三是开创自美国教育家杜威的进步主义。浪漫主义的哲学基础是,道德是一种源于人内心的判断善恶是非的本性,儿童有先天的善,道德教育就是创造适宜的条件,让儿童自己发现和发展自己的本性。那些来自成人和社会的文化只会压抑他们的发展。与浪漫主义正好相反,文化传递主义认为,道德的形成恰恰是社会环境和文化作用的结果,因为人的行为和思想是能够被外在环境影响和控制的,教育就是运用各种方法把知识和价值传递给学生的过程。在科尔伯格看来,这两条路线都有明显的缺陷,首先是把道德看成可变的、相对的。前者把道德看成是个人的,后者把道德仅仅看成是一种社会需要,没有最终的标准。其次,这两个流派犯了自然主义错误,即直接从“是”推出“应该”。通俗来说,“是”在这里指人类身心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心理学事实和规律,“应该”指人们希望教育所得到的好结果。浪漫主义把孩子身心的有规律性的发展直接等同于孩子善良道德的形成,主张让孩子在完全无拘无束的状态下展开其所谓的内在的善,实际上最终是取消了教育。文化传递主义立论的心理学基础是行为主义理论,主张人的某种行为会在受到外在刺激的情况下得到强化,所以,善良的品德会由于受到正面的强化而形成。前者走向了只重视主观世界自身的极端,后者走向了完全漠视主观世界的极端,两者都是不可取的。进步主义则自认为克服了两者的缺点,主张道德形成过程是儿童和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道德是发展的,是人的主观世界在社会文化环境作用下主动改变的过程。其心理学前提是,人的心理是一种以水平不断增加为特征的内部结构的发展过程,是内部与外部互相作用的结果。道德的形成和道德教育都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心理学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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